ICC檢察官要求駁回 杜特地法院轄權上訴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12月10日 01:02
本報訊:國際刑事法院(ICC)檢察官辦公室及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已請求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駁回前總統杜特地的上訴,該上訴是針對早前一項維持國際刑事法院對其管轄權的裁決。
這兩個單位在日期為 12 月 8 日的兩份各 22 頁的呈件中分別提出了各自的請求。
在由副檢察官尼昂(Mame Mandiaye Niang)簽署的訴狀中,檢察官辦公室對杜特地提出推翻國際刑事法院第一預審分庭十月份裁決的上訴表示反對,該裁決駁回了前總統對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質疑。
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上訴分庭應駁回該上訴,因其未能指出裁決中存在任何需要推翻的錯誤。上訴的四個理由均不正確。因此,法院對此情勢的管轄權應予以維持,本案的訴訟程序應繼續進行。”
在其於十一月提交的共21頁的《關於管轄權的上訴理由書》中,杜特地的律師考夫曼提出了四個上訴理由:
——國際刑事法院第一預審分庭在法律上錯誤地認定《羅馬規約》第 127 條是特別法,這意味著特殊規範應優先於一般標準;
——初步審查並非“正在審議的事項”;
——“法院”一詞不包括檢察官辦公室;
——以及第一預審分庭在法律上錯誤地認定,即使締約國退出後,《羅馬規約》的“目標和宗旨”仍允許展開調查。
辯方還敦促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命令“立即且無條件釋放”這位80歲的前總統,理由是指控他的訴訟程序缺乏法律依據。
檢察官辦公室指出,杜特地的法律團隊未能指出或證明國際刑事法院第一預審分庭在這些上訴理由中存在錯誤,並表示杜特地的上訴應被駁回。
由首席律師馬西達(Paolina Massidda)代表的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提出了類似的呈請,敦促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駁回杜特地的上訴。
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表示,其“反對上訴的每一項理由,以及辯方所尋求的全部救濟措施”。
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表示:“在上訴的第一個理由中,辯方錯誤表述了受質疑的裁決,且未能證明分庭未遵循特別法原則。在上訴的第二和第三個理由中,辯方的論點僅反映了其對分庭裁定的不同意見。因此,辯方提出的所有上訴理由均不成立,必須予以駁回。”
它指出,杜特地的法律團隊“僅是不同意分庭的推理,重複了此前已被駁回的論點,且未能指出法律錯誤”。
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表示:“僅僅不同意分庭的結論不足以確立為法律錯誤。因此,這些論點也必須被駁回。”
它還引用了國際刑事法院第一預審分庭的認定,也就是菲律濱持續與國際刑事法院接觸,這“進一步支持了法院保留管轄權的解釋”。
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特別提及,第一預審分庭在今年早些時候要求推遲調查以及其將杜特地向國際刑事法院移送的行為。
被害人公共律師辦公室表示:“在本案中,菲律濱自願移送杜特地先生的事實清楚地證明——即使在其正式決定終止法院成員資格六年後——該國仍認為自己受《規約》第127條第2款的約束。”
它稱這是“旨在履行其根據《規約》所產生的具體義務的蓄意行為,這反過來又構成了一種可辨識的後續實踐”。
杜特地因在擔任總統和納卯市市長期間,涉嫌在血腥的禁毒戰中犯下的反人類罪而面臨國際刑事法院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