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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院通過最嚴厲反間諜法案

2026年09月18日 02:19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9月18日 02:19

  本報訊:眾議院於週四在三讀中通過了一項現代化反間諜法的法案,儘管立法者擔心其對間諜行為的廣泛定義可能被用來打壓異議。

  以224名眾議員投票贊成第9642號眾議院法案、10人反對,下議院批准了該措施,該措施將間諜行為擴大到涵蓋在和平或戰爭時期分享任何“機密事項”,如果其披露可能透過給予外國或國內行為者優勢而損害國家。

  未經授權存取任何“關鍵基礎設施”和國防資產的草圖、佈局、藍圖或多媒體表示也將被視為間諜行為,除非是透過公開來源或“其他合法方式”獲得的,它補充道。

  根據該法案,違規者將面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最高罰鍰2000萬披索。

  “該法案的定義、範圍和覆蓋面過於寬泛,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對菲律濱人的權利和公民自由構成威脅和危險,”反對該措施的ACT教師黨團(ACT Teachers)眾議員安東尼奧·蒂尼奧(Antonio Tinio)在眾議院解釋其投票時表示。

  2024年,國防部長小吉爾伯托·趙多洛(Gilberto Teodoro Jr。)在一名前社長因被指控為中國從事間諜活動而被捕後,推動對我國已有84年歷史的反間諜條款進行改革。

  《修訂刑法典》將間諜定義為未經授權進入軍事設施以獲取機密資訊並將其分享給“外國勢力”的代表。1941年的聯邦法令將間諜定義為旨在在戰時幫助敵方部隊的情報收集。

  該措施亦處罰那些協助或教唆間諜的人,包括窩藏或幫助他們逃脫,最高可判處12年監禁和最高2000萬披索的罰款。如果犯罪者是政府官員,最高罰款將增至2500萬披索。

  根據該法案,提議從事間諜活動亦可判處最高12年監禁和最高1000萬披索的罰款。那些共謀對國家進行間諜活動的人可能面臨終身監禁和最高2000萬披索的罰款。

  允許竊聽涉諜人員 查銀行賬戶

  該法案允許當局根據上訴法院的書面命令“秘密竊聽”涉嫌間諜並攔截其訊息,上訴法院亦有權允許反洗錢委員會檢查與間諜活動相關的銀行帳戶。

  蒂尼奧警告,該法案關於“關鍵基礎設施”的覆蓋範圍過於寬泛,可能被用來對付“批評者和為權利而戰的人”。

  該法案涵蓋的此類結構指的是具有“重要社會功能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系統,其破壞可能癱瘓國家安全能力。

  該定義“實際上禁止公眾審查對他們生活影響最大的行業”,Gabriela婦女黨眾議員莎拉·埃拉戈(Sarah Elago)表示,解釋說涉及“電信、能源和糧食安全”的系統在該法案下獲得了全面保護。

  同樣反對該法案的青年黨(Kabataan)眾議員高露薇(Renee Co)表示,該措施可能與2020年《反恐怖主義法》和2012年《恐怖主義融資預防和壓制法》歸為一類,批評者稱這些法律已被武器化用於對付異議人士。

  她表示:“這些法律,就像將對這項法律所做的那樣,僅僅被用作透過捏造案件壓制公民的策略,使他們更容易受到任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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