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要求法院解除 大岷工資調漲禁令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8月04日 01:04

本報訊:勞工團體於8月3日(週一)要求巴石(Pasig)地區法庭解除阻止大岷區每日85披索最低工資調漲的臨時禁制令,主張該法院缺乏管轄權,且正剝奪勞工依據區域工資令應得的工資。
自由工人聯合會、SENTRO、工人黨及其他勞工組織於週一向巴石市地區法庭第152分庭提交了緊急介入動議。
這些團體稱此禁令是對大岷區超過100萬名最低工資勞動者的“合法搶劫”。
他們表示:“街頭搶劫犯只搶一次。但如果昨日不解除臨時禁制令,這種合法搶劫將在每個工作日重複發生。”
此爭議源於Readycon Trading and Construction Corp。和R-II Builders Inc。於7月23日提交的法律救濟申請。
這些公司質疑國家首都區第27號工資令,該工資令規定分兩階段調漲85披索:第一階段60披索於2026年7月25日生效,第二階段25披索於2027年1月20日生效。
在7月28日的簡短聽證會後,巴石市地區法庭發布了一項命令,暫時停止該工資令的實施。
該命令將每日最低工資維持在695披索,而非允許其在第一階段調漲至755披索。在第二階段實施後,該費率將調漲至780披索。
團體質疑法庭管轄權
勞工團體主張,《勞工法》第126條禁止法院和法庭對國家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或區域工資委員會的程序發布禁制令或臨時禁制令。
他們亦表示,雇主繞過了第123條規定的救濟途徑,該條款允許受工資令影響的當事人在公布後10天內向工資委員會提出上訴。
“法定設計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國會允許審查,但保護勞工在審查期間免受工資損失,”這些團體表示。
他們主張,直接透過法院行動阻止工資令,破壞了上訴程序和旨在保護勞工工資的保障措施。
這些團體亦表示,雇主沒有“明確且不容置疑的權利”繼續支付先前的最低工資。
他們表示,聲稱財務困難的企業可改向區域三方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申請豁免。
“申請人不能援引所謂的財務無能力作為禁止工資令實施的依據,”這些團體表示,主張勞工規則已提供了行政救濟途徑。
他們補充說,陷入困境的機構、新創企業、小型零售和服務企業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在符合工資委員會規則的情況下,可能獲得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