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时事评论

蘇麗莎:失信

2024年12月22日 23:52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2月22日 23:52

  日前步出火車站,正準備搭公車到公司上班,一位中年婦女趨近我,她焦急地說,錢包被扒走,沒錢搭公車,想向我借100元,她明天早上同一時間一定會在公車站等我,再還我錢,我看她一副老實相,對她的話不疑有他,爽快的掏出錢給她,她連聲稱謝,並一再重覆會還我錢。結果沒有下文了。聽同事說,最近火車站附近常有出現以丟失錢包為由,向路人借車資的案例,事實上,行騙者是利用常人的同情心,騙取路人的小錢,積少成多,一天下來累積的收入不少。其實我一開始就不期望她一定要還我錢,當時我純粹是想幫她忙,我不知道那位向我借錢的婦女是否是真的丟失錢包,但她信誓旦旦說,一定會還我錢,結果卻失信。 

  不獨有偶,鄰居太太與的閒聊時說,她去看病,一位年約15、16歲的少女向她說,她最近經常頭疼與頭暈,想看神經外科醫生,但身上只有150元,錢不夠支付350元的醫藥費,因此,向鄰居太太借200元,言明領到打工的薪資後一定會還錢,為取信於鄰居太太,留下手機號碼,少女說,她父母離異,目前與母親同住,母親收入有限,經常入不敷出,因此,她不敢向母親拿醫藥費,鄰居太太看她那麼乖巧懂事,且臉色痛苦的樣子,同情心油然而生,給她200元,並囑咐她要趕快排隊掛號,豈料她一轉身,少女就不見蹤影,她沒有去掛號看病,當然,少女留下的手機號碼是空號。 

  雖然我及鄰居太太所損失的金額不大,但是受助人(中年婦女及少女)已構成欺騙行為,或許她們生活真的遭遇到困難,但在接受人家金錢幫助時,不應心存欺騙,在有能力時,應該歸還借款,但在不確定自己何時可歸還,不要輕易許諾歸期,結果卻失信於人;失信是人格上的瑕疵。人窮沒有關係,但切勿因輕諾而失去信譽,錢可以再賺,喪失的信譽卻是難以挽回。 

  我問鄰居太太,以後還會借錢給人嗎?她毫不猶疑的回答“會”,只要自己能力所及,其助人的心意絕不退縮,只是她會先查問明白,或以當時情況,做周全的判斷,再決定是否要伸出援手,以避免簡接的助紂為虐。 

  是的,我們在幫助人家的同時也需要運用智慧,以免受騙,甚至惹上麻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