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田:菲律賓出台《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的危害性和非法性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1月14日 23:38
2024年11月8日,菲律賓政府出台了《宣佈菲律賓共和國管轄的海洋區域法》(以下簡稱“海洋區域法”)和《授權總統在菲律賓群島水域建立群島海道法》(以下簡稱“群島海道法”)。這一舉措不僅試圖以國內立法的方式非法涵蓋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的大部分島礁及相關海域,還進一步強化其非法主張,嚴重侵犯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與權益。
南海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有著充分的歷史依據。在中國的官方史籍、地圖和古代航海文獻中,南沙群島和黃巖島早已明確標注為中國的領土。20世紀以來,特別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受到了國際法的保障。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劃界更是得到廣泛認可,奠定了中國在該海域的主權基礎。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逐漸對中國南沙部分島礁提出主權聲索,甚至派遣軍艦非法侵佔了部分島礁。菲律賓試圖通過領土擴張來改變現狀,已經嚴重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以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這種行為不僅沒有依據,更進一步激化了南海地區的緊張局勢。
菲律賓在南海問題上的行為歷來具有挑釁性質,不僅單方面在南海的爭議島嶼上採取了非法佔領行動,還多次違反國際條約。例如,菲律賓通過《卡拉延島群法案》將中國的南沙部分島礁納入其所謂的“卡拉延島群”版圖。此次通過的“海洋區域法”更是試圖將中國黃巖島和南沙群島大部分島礁納入菲律賓的海洋管轄範圍,明顯帶有強化非法佔領的意圖。
根據國際法,領土主權的確定應基於歷史和法律依據,而非單方面的宣稱或國內立法。然而,菲律賓卻以國內立法的方式試圖固化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顯然違背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菲律賓的“南海仲裁案”雖在2016年獲得所謂的裁決,但中國一貫立場明確,即不接受、不參與該仲裁案。仲裁庭在程序上越權,且其裁決結果偏袒菲律賓,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宗旨和精神。
菲律賓的非法主張和挑釁行為不僅威脅到中國的主權和安全,也嚴重損害了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南海是世界最繁忙的航運通道之一,保障該地區的航行自由和和平環境符合東盟國家的共同利益。然而,菲律賓在南海的種種行為,無疑加劇了南海的緊張局勢,甚至有可能導致軍事衝突。
尤其是菲律賓引入外部勢力的行為,使南海問題的國際化和複雜化程度不斷提高。菲律賓在南海地區製造摩擦,實質上是在試圖把自己推向大國博弈的前線,這種短視行為將使其自身的安全受到更大威脅,也對其他東盟國家造成不利影響。
面對菲律賓的種種挑釁,中國始終堅持和平協商的態度,主張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端。然而,菲律賓不顧中國的多次勸告和東盟的共同意願,單方面採取挑釁行為,使中方不得不採取措施保護自身主權。中國已多次重申,在南海問題上堅持“雙軌思路”:即主權爭議由直接當事國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南海的和平穩定由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維護。
菲律賓在南海問題上採取的挑釁行為,不僅違背了歷史和國際法,更使自身陷入被動局面。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一直致力於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主張通過和平協商解決爭端。菲律賓若繼續一意孤行,必將為其錯誤行為付出代價。在當前全球局勢複雜的背景下,只有通過合作與共贏,才能真正實現地區的繁榮與發展,也符合整個東南亞地區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