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務局正式取消系統損耗費增值稅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9月14日 22:28
本報訊:釐務局(BIR)於周一發布了一份備忘錄通告,取消了針對能源監管委員會(ERC)批准上限內的“允許系統損耗費”征收的增值稅(VAT)。
第97-2026號備忘錄通告傳達了能源監管委員會第26號決議的內容,並正式認定能源監管委員會批准上限內的“允許系統損耗費”屬於政府強制收費;在計算增值稅時,該費用不計入總銷售額。
釐務局表示,因此,該費用無需繳納銷項增值稅(output VAT),也不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稅預扣稅。
然而,這一豁免不適用於所得稅及相應的可抵扣預扣稅。
釐務局指出,取消針對系統損耗費征收增值稅的舉措,符合費迪南德·馬科斯總統關於采取措施為消費者提供切實減負的指示。
“消費者省下的每一分錢都至關重要。這或許只是降低電費成本這一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但它是一項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落實的減負措施。盡管國會仍在審議有關電費和稅收的更廣泛改革方案,但釐務局(BIR)正著手采取在其職權范圍內的措施,以減輕消費者負擔。”釐務局局長查利托·門多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該通告指出,所有相關的發電公司、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NGCP)、配電企業、電力合作社及其他受影響的納稅人,均須確保按照能源監管委員會(ERC)的相關規則及稅務法規,對該費用進行規范的計費、會計核算、申報及單獨列示。
釐務局的這項通告即刻生效。
“對消費者而言,實際影響顯而易見:一旦新規生效,電費賬單中允許計入的系統損耗部分將不再征收增值稅。這意味著在適用該規定的賬單和交易中,消費者實際承擔的費用將有所降低。”門多薩說。
“費迪南德·馬科斯總統和財政部長吳詩澤一再強調,我們的改革應轉化為民眾切實可感的利益。這正是釐務局希望持續推進的改革方向:目標明確、合法合規且務實有效。雖然單憑一項措施無法徹底解決電費成本問題,但只要稅收規則允許我們降低消費者的負擔,釐務局就會采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