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檢方提出針對莎拉 不明財富指控「框架」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9月15日 02:10

本報訊:檢方於週一傳喚退休廉政法庭主審法官安巴羅·加莫沓希——董(Amparo Cabotaje-Tang),向參議院彈劾法庭和公眾解釋反貪污法律——辯方反對這項證詞,稱其“不當”,且因為她是“突擊”證人,所以不公平。
Akbayan黨團眾議員切爾·陸諾(Chel Diokno),副總統莎拉·杜特地彈劾審判中的檢察官,表示他們希望董氏提供“一個理解和評估檢方隨後將提出的財務和文件證據的框架”。
董氏是彈劾條款中指控杜特地不明財富的第一位證人。他表示,董氏不會對案件發表評論,也不會“做出任何法律結論”。
參議員艾美·馬科斯(Imee Marcos)亦質疑讓董氏作證,稱參議員們熟悉憲法和法律。
參議員法蘭西斯·“奇茲”·伊斯古地洛(Francis "Chiz" Escudero),主審法官,最終允許董氏作證,表示辯方的馬克·文盧安(Mark Vinluan)律師將有機會對這位退休法官進行反詰問,且她的證詞對法庭不具約束力。
資產負債及淨值申報表要求
董氏在政府服務44年,討論了公共問責原則,如在資產、負債及淨值申報表中如實申報,以及禁止總統和副總統在任期間擁有其他商業利益或從事其他職業。
她表示,最高兩位官員以及內閣官員甚至不被允許間接參與商業。
雖然董氏沒有觸及這一點,但針對杜特地的指控之一是她當選副總統時未能從商業中撤資。
董氏亦強調,資產負債及淨值申報表必須詳細,且現金,包括手頭現金和銀行帳戶中的現金,“必須具體申報”。
杜特地據稱未在其資產負債及淨值申報表中申報其現金,儘管她的律師表示這些已在申報表的“其他”欄位中申報。
當被問及這一做法時,董氏表示她“不會認為這不尋常,但它違反了第6713號共和國法令第8條的規定”——即《公職人員和僱員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
文盧安在反詰問中質疑董氏作為“法律專家”的可信度——董氏表示她不會給自己這個標籤,並承認其他律師不一定會這樣稱呼她。
董氏於2012年至2024年在廉政法庭任職,她表示她作證只是因為法庭向她發出了傳票。
文盧安亦質疑她的政治立場,詢問她是否是“小粉紅”(Kakampink)——前副總統麗妮·羅貝禮道(Leni Robredo)支持者的稱呼——或是Akbayan黨的成員。
董氏回應說她一直不涉政治,寧願在退休後也保持如此。
她亦承認,她曾在羅德里戈·杜特地總統政府期間申請成為大理院大法官,但表示她承認他在任命上的特權。
辯方提出2018年證人“偏袒”指控
當被問及她與陸諾是否是朋友時,這位退休法官表示,他們實際上是多起案件中的“對手”。
文盧安隨後提到一場菲律濱大學法學院學生活動,據稱她、陸諾和青年黨團(Kabataan Party List)眾議員高露薇(Renee Co)曾一同出席。
董氏表示,據她所能回憶,她發表了一場演講,但無法確定他們是否有互動。
陸諾亦指出,他並不在文盧安向法庭展示的活動照片中。
董氏亦在被問及是否有人承諾給她任何東西以換取她作證時,告訴辯方律師:“如果有人向我提供任何東西,無論是物質還是其他,我永遠不會作證——我的證詞是非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