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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審計: 厘務局變更小型企業註銷規則

2026年06月21日 00:37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21日 00:37

  本報訊:厘務局已對企業註銷和稅務登記撤銷規則進行了全面改革,推出了快速審批系統,將小型企業的處理時間大幅縮短至最快三個工作日。

  厘務局根據菲國的《便捷納稅法》發佈了第47-2026號稅務備忘錄通告,這是一項旨在減少長期阻礙本地商業生命週期的行政障礙的立法改革。

  厘務局表示,新指引針對廣泛的商業運營,包括線上自由職業者、大型企業和在菲國運營的外國實體。

  根據更新後的框架,根據更新後的框架,自納稅人提交最終結業文件包之日起,厘務局將自動停止累計未申報罰款。厘務局將立即在其電子數據庫中將申請人的申報表類型歸類為“已註銷”,以防止自動生成未決稅務案件,從而解決了試圖清算歇業之企業長期面臨的合規瓶頸問題。

  這項政策轉變將顯著減輕微型納稅人的負擔,微型納稅人被定義為年總銷售額低於300萬披索或在結業時總資產低於800萬披索的經營實體。這些小型企業現已免於在清算期間接受強制性稅務審計。對於合規記錄良好的微型企業,政府規定在提交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發放正式的稅務結清證明。

  對於在提交結業申請的同時結清未清負債及相關罰款的微型企業,同樣適用三個工作日的時限。

  較大的企業以及那些在有效授權書下有未結審計案件的企業將面臨不同的時限。對於總銷售額超過300萬披索或資產規模超過800萬披索的公司,厘務局將暫緩發放最終稅務結清證明並暫停註銷稅務登記,直至內部審計人員對公司的賬目完成正式審查為止。

  為方便合規,稅務機關允許通過專用線上登記門戶和官方機構電子郵件渠道進行電子提交,但特定實體文件仍需手動送達當地地區辦公室。

  標準文件清單已縮減為申請表、增值稅實體的期末庫存清單、未使用發票以及原始政府許可證的繳回。

  未能正式申請註銷將使不活躍的企業持續面臨稅務負債、強制性申報和不斷累積的財務罰款,直到厘務局正式將登記狀態更新為已結業。新的運營指引在發佈後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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