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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特地案定11月30日開庭

2026年05月28日 02:03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5月28日 02:03

  本報訊:國際刑事法院(ICC)第三審判分庭於週三將前總統杜特地在其擔任總統和納卯市市長期間發動毒品戰爭所涉反人類罪案件的開庭日期定為2026年11月30日。

  主審法官喬安娜·科爾納(Joanna Korner)在案件的第一次情況會議上表示:“關於審判開始日期,我們準備同意檢方提出的11月30日作為審判開始日期的申請。”

  據科爾納稱,審判將每天進行,直至司法休庭。

  她說:“我們必須等待關於被告健康狀況的報告,他們將被特別要求——如果他們認為他適合接受審判的話。”

  早些時候,科爾納表示,他們將應辯護團隊的要求下令對杜特地的健康狀況進行重新檢查。

  她說:“我們決定的是,鑒於簡短的討論,如果雙方能夠聯絡起來,共同準備一份擬議的聯合指令信函,那將是可取的。”

  在會議期間,科爾納表示,國際刑事法院檢方希望於11月30日開始對杜特地的審判,而杜特地的辯護團隊則希望在關於他健康狀況的問題得到解決之前不提出日期。

  她說,受害者法律代表希望在九月初開始審判,而國際刑事法院書記官處則由於口譯方面的顧慮而希望在2027年1月開始審判。

  與同時,科爾納表示,審判分庭還敦促國際刑事法院書記官處做出必要安排,以便審判開始時各方的開庭陳述能夠被口譯。

  她說:“即使沒有足夠的證人口譯員,我認為讓菲律濱人民能夠理解開庭陳述也很重要。”

  早些時候,國際刑事法院檢方敦促迅速為審判聘用口譯員,以便能用他加祿語進行廣播。

  與此同時,第三審判分庭要求檢方在6月29日之前提交臨時證人名單和證據清單。

  檢方將在8月31日之前提交最終證人名單和審判證據清單。

  科爾納說:“同樣的截止日期,即8月31日,也適用於你們希望添加新事件以及專家名單的情況。”

  此前,檢方要求給予至八月的時間來提交補充事件。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兼高級審判律師朱利安·尼科爾斯(Julian Nicholls)表示,他“想像他們”會添加更多事件。

  他說:“但我認為只會有幾個。其中一些與現有證人有關……有些材料即將獲得,但這完全符合理論,並且確實是同一案件的一部分。”

  尼科爾斯表示,新事件“不會是一個龐大、難以控制的數字”。

  與此同時,科爾納不鼓勵在截止日期後提交新證據。

  她說:“在此日期之後披露的任何證據或添加到證據清單中的任何證據都將受到強烈反對,並將需要獲得分庭的授權,必須說明正當理由,並對延誤原因進行全面解釋。”

  科爾納早些時候要求國際刑事法院檢方就同一事件連續傳喚或提交他們的證人。

  法官還標記了作為檢方書面證據一部分的197份演講稿。

  她表示這可能“太多了”,並質疑國際刑事法院檢方是否需要全部197份演講稿。尼科爾斯表示演講稿將會被縮減。

  另一方面,科爾納給予杜特地的辯護團隊至10月30日的時間來提交其問題指示。

  法官還表示,受害者申請參與訴訟程序的截止日期是檢方舉證結束之時。

  在情況會議期間,各方討論了審判開始日期、即將到來的截止日期、預期證據、雙方同意的事實、各方將使用的語言以及披露義務等事項。

  這位81歲的前總統沒有出席訴訟程序,他放棄了參加情況會議的權利。

  科爾納表示,第三審判分庭將於6月23日和7月14日再舉行兩次情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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