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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器出口解禁 菲擬買護衛艦抗華

2026年04月22日 01:54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22日 01:54

  本報訊:日本政府昨日修訂“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及運用方針,使得具備殺傷能力的“武器”原則上能出口,據稱東南亞等多個國家都對日本的防衛裝備充滿期待,其中被具體點名的是菲律濱,據傳有意採購護衛艦,以強化對中國的嚇阻力。

  日本政府昨日透過內閣會議及國家安全保障會議閣僚會議,完成“防衛裝備移轉3原則”及運用方針修訂,取消原先限定於救難、運輸、警戒、監視、掃雷等5類型用途限制,允許出口“自衛隊法”所定義的“武器”,也就是具備殺傷敵人或破壞物體能力的裝備。

  移轉對象僅限於與日本簽署防衛裝備與技術移轉協議的國家,目前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印度、菲律濱及法國等17國,若加上正在談判中或尚未生效的國家,未來可能增加至約20國。NHK報道,隨著限制被撤除,日本今後預計會與各國針對武器出口展開更具體協議。

  其中,菲律濱因為近年來與中國在南海主權問題上的對立加深,為了強化嚇阻力,正在考慮採購即將退役的日本海上自衛隊“阿武隈級”護衛艦。

  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表示,“希望進一步加強高層推銷”,並計劃於黃金週連假訪問菲律濱,與菲國國防部長趙多洛(Gilberto Teodoro)舉行會談,商討購艦事宜。

  此外,據傳印尼也有興趣採購日本的潛水艦。

  小泉在內閣會議後記者會上表示,“這次修訂有助於強化同盟或同志國的嚇阻力與應對能力,同時也有助於維持並強化我國的防衛生產與技術基礎。今後也將持續依據3原則,在至今堅守作為和平國家的路線下,更加嚴格且慎重地判斷是否進行移轉”。

  他進一步表示,“我國的防衛裝備受到各國不同的需求與期待,也有國家對採購即將退役的護衛艦表現出興趣。為了地區與國際社會的和平與穩定,我本人也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國的高層推銷。”

  根據規定,每項出口案事後必須向國會通報,但由於僅為事後報告,未要求事前批准,被認為約束力有限。

  中道改革聯合幹事長階猛表示,若在未經國會參與的情況下,由政府毫無限制地進行“武器”出口,恐將動搖和平國家的根本。應該確保由國會體現民意,並發揮制衡作用;公明黨代表竹谷敏子表示,對於具有殺傷能力的“武器”出口,目前尚未充分取得國民理解,在政府說明不足的情況下做出這項決定,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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