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冬挺:清末晉江史無前例的大械鬥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1年12月06日 01:04
劉蔡冤
塔頭劉,建祠堂
郊墘蔡,持地擋
蔡牛西,出錢財
祠堂前,起相劄
東石蔡,勢如虎
西南風,烏腳雨
小姓劉,喊救芋
好天公,無絕路
柯子龍,來救苦
抗洪欺,攜糞箕
聯雜性,土成鐵
十一都,同生死
好子龍,有義氣
志初酬,身已死
北邊蔡,走龍水
丙洲王,出家俬
西湖洪,替人死
五鄉四,八鄉止
刀棍棒,串仔尾
戰火旺,燒倉起
鄰為敵,齒咬舌
北邊洪,西邊蔡
港塔林,半里外
布裝形,對都盟
呼聲急,戰旗升
後螺仔,火龍槍
砰砰嚎;後海口
拼生死,沙崗裡
侯仔爺,不過水
石兜戰,屍相抵
打六年,十九戰
三百六,成冤鬼
民無食,搶山面
流浪漢,好亂闖
善良人,叫苦痛
李本府,來督辦
劄歹子,賠銀元
陳增斜,人南埕
南洋富,起護厝
想息事,無驚死
三千兩,盡花去
撫死屬,修房厝
好名聲,傳子孫
緣起、經過與結束
清朝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秋,晉江縣塔頭村(現屬東石鎮)劉姓家族修建祠堂,地基比原來築高了些,鄰近郊墘村蔡姓家族認為這有傷其祖祠“風水”,而蔡氏宗祠據說就是蔡忠烈公祠堂,不容妨礙,因而出面交涉。劉姓拒不解決,蔡姓隨即下帖邀請晉江一帶蔡姓宗親,集中到塔頭勸阻。但劉姓仍執意不肯退讓;雙方爭執不下,導致動武,列械打鬥,演變成了震動海內外的“劉蔡冤”(或稱“都蔡冤”,“都”意指晉江十一都。“冤”,閩南方言,意為“吵架”或“打鬥”)。
械鬥初起,劉姓處于劣勢,遂邀集十一都全都、埭邊、柯村、伍堡、湖尾、岑張、三歐、後頭、謝厝街、高後、埕邊等會幫助陣;蔡姓也不示弱,立即商請型厝、前埔、張塘、柯坑、東石、東埕、後湖、社壇、瑤厝、塘下、洋宅下丙等村參戰。于是戰場日益擴大,形成了一場十分複雜的大混戰。
在這場械鬥中,南都(屬現在金井、深滬兩鎮)各村,出于各自的利害關係,經過串聯集結,也逐漸趨附于械鬥的兩大集團:支持蔡姓的有“四鄉內”和“八鄉內”,即石圳,晉井、古安、坑西、坑前、坑後、二宅、西尾、東山、柳山、坑邊、石兜、埕邊、南埕、坑口、塘東等村;支持劉姓的是“五鄉內”,即後安、所內、埔宅、曾坑、新市、洲等村。只有溜澳、圍頭和科任保持中立。
當時,械鬥的雙方所用的大都是原始武器,多數為農工器具;稍好一點的有類似古代兵器的“矛”(木棍頂端裝上尖形鐵器,俗名“串仔”);再好的就是“銅炮槍”(以銅帽引信引爆而發射的小鐵粒的火藥槍,也叫“鳥槍”);最先進的是步槍(俗稱“後螺”),但為數極少。南部只有石圳村擁有步槍十三支(因石圳浪人李昭順與廈門水師某頭頭有交情而搞到)。 械鬥期間,一旦“打鑼出家俬”(閩南方言,意為鳴鑼召集村民,攜帶武器出戰),雙方交戰,參與者有時數村,有時數十村,常常短兵相接,亂砍亂殺,戰況十分慘烈。雙方械鬥六年,其中某年的八月初一,“五鄉內”聚集了一千多人圍攻石圳,“八鄉內”各村全被分割隔離,無法支援;石圳雖然孤軍奮戰,但依靠手中所擁有的步槍,仍然殺退來攻者。僅這一仗,就打死打傷圍攻者三十多人,可見戰鬥激烈程度。
這場“劉蔡冤”,先後牽涉到二百多個村鎮,歷時六年,有三百多人無辜慘死,至於傷者則不計其數,堪稱晉江乃至泉州地區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大械鬥。由于爭鬥雙方積仇結恨,不斷節外生枝,遇事不分大小,一觸即發,互相撕殺,反覆無常,極端殘酷,即使至親戚友也在所難免。而地方已呈無政府狀態,盜匪四起,姦淫虜掠;交通絕斷,商旅不行;田園荒廢,民不聊生。正如“泉州知府李增蔚所立的《勒石示禁》中所志:“天地荒涼,道路荊棘,山川為之變色,神鬼為之含悲。”為處理這一公案,晉江縣令換了五任,仍然得不到結果。最後,泉州知府李增蔚不得不親自出面干預,他先後兩次下鄉督辦。李增蔚(村民稱“李本府”)兩次下鄉都選駐石圳,下榻于石圳村四房份溪墘李谷齋(土名“李廣”)家中。第一次下鄉,冠帶齊全,儀仗執事,前呼後擁,大張旗鼓地進駐,且隨帶數百官兵,分別對械鬥的兩方進行彈壓;第二次下鄉,微服私行,秘密調查,落宿石圳時,曾召集該村鄉紳李雲垵等人進行訓諭,要李雲垵等人協同從中斡旋,促使械鬥早日停止。
前後五個月,在李增蔚鎮壓與安撫雙管齊下,終于查明了案情來龍去脈,除追捕了有關罪魁兇手三十多人,並把劉姓和蔡姓中各一名惡性昭著的殺人犯砍頭示眾外,還作了必要的綏靖工作,收繳武器,拆除槍樓,恢復交通,撫恤死者……至此,混戰六年的“劉蔡冤”才告平息。
清光緒三十四年(公元一九○八年)六月,為毖後懲前,泉州知府特地勒石立碑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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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背景與參戰詳錄
一、《都蔡冤》起因的探討。
遠因是晉江十一都的雜性宗族,為抵抗洪姓的欺負而結盟。導火線是塔頭劉改建祠堂,引起劉蔡之爭,繼而十一都的九股與東西南北蔡的參戰,洪姓的介入,形成了大規模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