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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簽署免除電合作社地方稅協議

2024年12月05日 00:06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2月05日 00:06

  本報訊:能源部(DOE)和財政部(DOF)週三簽署了一份聯合備忘錄通告(JMC),將免除符合條件的電力合作社(EC)的地方稅、費用和收費。

  能源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的聯合備忘錄通告(JMC)將在符合財務和運營要求的情況下授予在國家電氣化管理局(NEA)或合作發展局註冊的電力合作社(EC)地方免稅。

  能源部部長拉斐爾·洛蒂拉(Raphael Lotilla)說:“這種地方免稅對于我們合格的電力合作社來說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為它直接轉化為減輕的財務負擔,這些負擔可以再投資于改善服務和實現100%的總電氣化。”

  電力合作社必須獲得國家電氣化管理局(NEA)的年度合規證書才能享受免稅。

  可以通過國家電氣化管理局(NEA)認證授予的電力合作社必須至少達到75%的合規性參數評級。

  能源部說:”這些參數包括保持高收集效率、實現正淨資產、滿足系統可靠性和系統損失標準、按計劃舉行年度會員大會和地區選舉、實施電氣化項目以實現100%的客戶連接,以及向國家電氣化管理局(NEA)提交完整和及時的報告要求。”

  國家電氣化管理局(NEA)將在聯合備忘錄通告(JMC)生效後15天發佈有關頒發合規證書的指南。

  另一方面,根據內政部與財政部簽署的聯合備忘錄通告(JMC)2019-01號,所有電力合作社仍需支付地方政府單位徵收的行政費用。

  這些費用包括商業許可證、市長許可證、村級許可、社區稅務證書和其他費用,例如用水費、電費和通行費。

  洛拉蒂說:“通過降低這些成本,我們使他們能夠專注于擴大電力供應,尤其是在無服務和服務不足的地區,確保沒有菲律賓家庭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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