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4.92億披索路權「騙局」 監察署起訴6名公造部人員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10月26日 01:05
本報訊:監察署已下令對6名公造部人員及7名私人人士提出36項刑事指控,涉及據稱在桑托斯將軍市(General Santos City)4億9190萬披索道路路權付款中的欺詐行為。
監察署長在聲明中表示,這些指控包括18項根據《修訂刑法典》第217條和第171條透過偽造公共文件挪用公款罪,以及18項違反第3019號共和國法令(即《反貪污腐敗行為法》)的指控。
被告的公造部人員為前第12區(Soccsksargen)區域主任蘇拜爾·薩羅·迪龍(Subair Saro Diron)、前助理區域主任小勞雷亞諾·蘇安(Laureano Suan Jr。)、托馬斯·馬克斯·羅德里格斯(Tomas Marquez Rodriguez)、大衛·盧塞納·帕德蘭(David Lucena Padlan)、派薩爾·阿梅羅爾·帕達特(Paisal Amerol Padate)及安薩雷·馬里加·布斯蘭(Ansare Mariga Busran)。
7名私人被告為威爾瑪·奧拉特·曼布拉姆(Wilma Olarte Mamburam)、納爾遜·鄭(Nelson Ti,音)、伊芙琳·帕里利亞·帕洛索(Evelyn Parilla Paloso)、魯迪·哈吉·王(Rudy Hadji Ong,音))、瑪麗莎·張遜·塞吉雷(Marisa Tiongson Seguirre)、威廉·佩拉·黃(William Perla Uy,音)及保羅·邁克爾·帕巴斯·巴吉奧(Paul Michael Pabas Bagio)。
這些案件源於據稱受桑托斯將軍市拉高描籠涯(Barangay Lagao)迪戈斯-馬卡爾國道(Digos-Makar National Road)建設影響之18塊土地的付款。
國調局於2018年和2019年提交了三份關於涉嫌違規行為的報告,導致監察署長展開調查。
在2017年執行的一份宣誓書中,證人小羅伯托·卡塔龐(Roberto Catapang Jr。)承認參與了一個據稱與政府官員勾結的團體,透過偽造據稱土地收購的文件來獲取公款。
根據監察署長的說法,公造部第12區技術工作組批准向索賠人發放4億9193萬1120.20披索,這些索賠人的證明文件後來被發現是偽造的。
調查人員亦標記了使用2009年每平方米3500披索的財產評估率來確定政府於1990年代初收購土地之補償。該估值據稱導致了虛高的路權索賠。
在另一項行政裁決中,監察署長下令將前公造部第12區法律官布斯蘭從政府服務中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