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偏見惡意與預判 莎拉稱彈劾案條文無效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6月28日 00:30
本報訊:副總統莎拉。杜特地表示,針對她的彈劾條文“無效”,原因是文件“明顯帶有偏頗立場、存在惡意,足以證明事先已有預設判斷”。
杜特地在5月25日提交、並由參議院以彈劾法院身份公佈的完整答辯書中表示,眾議員在程序仍在進行時宣佈已有“足夠票數”彈劾她,此舉足以證明,後續所謂存在合理依據的認定,從一開始就是預定好的結果。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於4月一致同意,其闡明聽證會上提出的證據足以將彈劾案提交全體會議。
5月11日,眾議院第二次彈劾杜特地。
彈劾條款已送遞參議院,參議院將於7月6日開始彈劾審判。
杜特地主張,彈劾條款是“違憲篡權的產物”。
她表示,眾議院委員會的程序是“程序上的技倆”,目的是“在公眾面前詆毀她的名譽”,且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彈劾案。
副總統也質疑申訴中引述在其副總統任期之外的行為。
她表示,指控不應包括她在納卯市市長和副市長任期內所犯的所謂可彈劾行為,因為這些職位是不可彈劾。
杜特地表示,眾議院委員會所依據的證據“在憲法上有瑕疵”,因為這些證據主要來自薩巴拉神父和師卡佈雷拉的申訴,她稱這些申訴是“在迷你審判過程中,以可疑的便利方式製作和提供的”,且僅在杜特地提交答辯書後才提出。
她表示,這“剝奪了她在答辯書中面對和處理這些證據的任何機會,侵犯了她的正當程序權利。”
杜特地補充說,條款的轉交程序也“有瑕疵,因為2026年2月23日的全體會議期間沒有進行任何審議。”
‘摸索式調查、一年禁止期規定’
杜特地重申了她一再聲稱的申訴是“摸索式調查”的產物。
答辯書中寫道:“由於這些所謂證據是透過憲法所不容許的方式取得,這些所謂的證據可作為毒樹之果予以排除,不能作為彈劾的依據。”
副總統聲稱,薩巴拉神父和師卡佈雷拉的申訴違反了一年禁止期規定,因為卡斯特羅和李氏的申訴——今年針對杜特地提出的四項初步申訴中的兩項——已於3月2日被駁回。
杜特地說:“與其所依據的薩巴拉神父和師卡佈雷拉的申訴一樣,彈劾條款不包含任何最終事實陳述,因為其中的指控仍只是猜測、推斷、結論和臆測。”
她補充說:“彈劾條款不包含任何足夠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來證明任何可彈劾罪行。”
參議院已於5月18日召集彈劾法院,審判定於7月6日開始。
彈劾條款指控杜特地涉嫌濫用機密資金、涉嫌不明財富、涉嫌賄賂教育部官員,以及涉嫌僱兇刺殺總統、第一夫人和前眾議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