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譴責海上使用氰化物 指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4月16日 01:43
本報訊:外交部4月15日警告不要在海上使用氰化物和其他有毒物質,稱這是“不可接受的”,並違反了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此番聲明是在去年於“西菲律濱海”亞仁礁“馬德雷號”附近的中國小船上發現裝有氰化物的黃色瓶子之後發表的。
外交部表示:“在海洋環境中使用氰化物和其他類似有毒物質是不負責任和不可接受的,違反了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的義務,特別是保護和維護海洋環境及防止海洋污染的義務。”
外交部表示,正在等待相關當局對從中國漁民手中沒收的化學品進行科學和技術分析的最終報告,這將成為其就此問題採取外交行動的基礎。
外交部補充:“菲律濱將繼續監測並譴責任何侵犯其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及在其所有海域管轄權的行為。”
菲律濱海軍曾於2025年2月和2025年10月24日從中國漁民手中繳獲了這些瓶子。
海軍“西菲律濱海”事務發言人特里尼達(Roy Vincent Trinidad)週二表示,他們不僅拍下了氰化物的照片,還拍下了中國人使用的其他非法捕撈方法,包括使用“細網漁網,甚至在仁愛礁入口處使用更大的漁網”。
他表示,這些漁網旨在阻礙或妨礙菲律濱在“西菲律濱海”的輪換和補給任務,並且也是破壞該地區珊瑚礁的罪魁禍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