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垃圾費暴漲 民眾告市政府敗訴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3月17日 01:47
本報訊:大理院於3月16日週一駁回了拉斯賓迎斯市一名居民就馬尼拉市律提出的訴訟,相關條例上調了馬尼拉市的垃圾清運費。
在一份決議中,大理院表示,塔亞姆(John Barry T. Tayam)提起的訴訟未能滿足司法審查的基本要求,並稱這位拉斯賓迎斯居民沒有法律資格質疑馬尼拉市第9151號市律。
大理院表示,該訴訟違反了審級管轄規則,該規則通常限定大理院裁決所謂的純法律問題,而將“事實”問題留給下級法院處理。
法院還表示,該訴訟不能視為納稅人訴訟,因為它未能主張公共資金的不當支出或違憲的稅收措施,並指出它實際上是一項監管措施。
2025年11月,馬尼拉市議會制定了第9151號市律,實施了經修訂的垃圾清運費標準,該費用自2013年以來一直未更新。
塔亞姆辯稱,該市律無效,因為它在未公佈的情況下獲得批准,違反了《民法典》第二條和《地方政府法典》第187條。
他還聲稱,該條例違反了《地方政府法典》第13(b)(3)條,因為上調後的費用超過了馬尼拉市廢物監管的成本。
他進一步辯稱,該措施忽視了描籠涯在廢物管理中的作用以及促進廢物再利用和回收的政策,從而違反了《第9003號共和國法令》或《生態固體廢物管理法》。
大理院裁定,該市律僅適用於馬尼拉市的企業、服務機構和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