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文學家郭沫若先生曾說過:標點符號是文章的五官。它雖然不是文字,但卻是文字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使語言記錄更加精確、生動,文章內容更加豐富多彩。甚至因標點符號的使用不同會使同樣的文字呈現不同的形態。收到不同的效果。
中國大陸的老一輩作家,都十分重視標點符號的使用。
筆者對標點符號的重視,來自於史籍的閱讀。
古時候,寫文章沒有標點符號,讀起來很吃力。到漢朝才發明了“句讀”符號,語音完整的一小段,為“句”,句中語音未完,語氣可停的一段為“讀”(音逗)。宋朝用“。”、“、”,來表示句讀。明代才出現了人名號和地名號。現代的標點符號之使用規定,最早是1919年由“國民政府”的“國語統一籌備會”制定的。後來,1961年10月,“新中國”政府國務院又頒佈了《關於學習標點符號用法的作示》。從此,標點符號才有了統一的用法。
中國政府制定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則,是在中國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再參考各國通用的標點符號,合併制定的。例如:問號“?”。中國的古書裏沒有標點符號,當然也不會有問號。問號是從歐洲傳來的。問號“?”源於拉丁文中的QUESTIO一詞,即是指問、疑問、問題的意思,在問號出現以前,每當有表示詢問的句式時,就在句子的末端加上QUESTIO。後來人們為了書寫方便,就取開頭的“q”(Q)和末尾的“O”縮寫成“qo”(QO),不久又有人把“q”字寫在上面,“O”字寫在下面,草寫成為“?”。
如今,一些人作文,不重視標點符號,認為錯了也無傷大雅。這是一種無知。
古籍載:清末,慈禧太后讓一位書法家題扇。那位書法家寫了唐朝著名詞人王之渙的詩:“黃河遠上白雲間,一片孤城萬仞山,羌笛何須悲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一時疏忽,竟漏掉了一個“間”字。慈禧大怒,欲殺之。書法家急中生智忙解釋道:“老佛爺息怒,這是用王渙之之詩意填的詞。”並當場吟誦:“黃河遠上,白雲一片,孤城萬仞山,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慈禧聞後方恕其無罪。一串標點符號救了一條人命。俗語說:“伴君如伴虎。”
中國的文字,為方塊形,具有象形、指法標、會意、形聲、轉主、假借等“六書”特徵。再加上標點符號,更是“如虎添翅”,其趣非長蛇般的西洋文字可比。
據裨官野史記載:明朝江南才子祝枝山常喜歡給人家寫對聯。有一年除夕,他和書童走到一戶員外家門外,忽聽到“哇,哇”的嬰兒哭聲。他略加思索,就從書童手中要過筆墨,順手在大門上題了一幅對聯。上聯是:“今年真好晦氣全無財帛進門”,下聯是:“昨夜生下妖魔不是好子好孫”。旁邊寫:“祝枝山題”。翌日,主人家見後,自然登門興師問罪。祝枝山也不作辯解。搖頭晃腦地念道:“今年真好,晦氣全無,財帛進門
;昨夜生下,妖魔不是,好子好孫。”他問員外:“你不覺得稱心如意嗎?”員外聞後,轉怒為喜,還請他上館子喝酒。
再拿大家所熟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句為例吧。此句出於《論語•泰伯》。原意是:老百姓,只能叫他們依照政策法令做人做事,不用叫他們懂得其中的道理。據傳:清末民初的梁啟超先生把它改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梁啟超先生把人民分作兩檔,一檔是“可”的,一檔是“不可”的。可的人民,讓他們在行動上奉公守法;不可的人民,就應當辦個學習班,使他們懂得法制。而民國時的文化名人施蟄存先生同樣把人民分作兩檔。可以使用的人民,不管他知或不知,都不妨由他自己行動,不予干涉。不可使用的人民,一般都是無德無行,而好“作亂犯上”的,這種人民,必須一個個調查清楚,記錄在案,嚴加管束。
大家不妨想一想,標點符號的作用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