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薯(學名:Ipomoea batatas (L。) Lam。),原產於美洲的墨西哥、哥倫比亞一帶,在中國各地的叫法不同,有紅薯、地瓜、甘薯、朱薯、金薯、紅山藥、甜薯、紅苕、白薯等。
或許是影視劇裡的一句“當官不與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抑或由於河南人早年在全國各地擺攤售賣“烤紅薯”而聞名,因此,現在的普遍叫法——紅薯。
之所以稱之為“蕃薯”,“番”顧名思義,是指國外,這是從國外引進的一種薯類農作物,因此稱之為“蕃薯”。
關於“蕃薯”的記載,可追溯到明代的徐光啟(1562—1633),他在編著農業百科全書——《農政全書》之前,曾為推廣高產作物和救災備荒時,撰寫過《甘薯疏》、《蕪菁疏》、《吉貝疏》三種。
徐光啟《農政全書》中寫道:“甘薯所在,居人便有半年之糧,民間漸次廣種”。
1607年,徐光啟因回上海老家“守孝”,次年,江南一帶暴雨成災,洪水氾濫,農田被淹,糧食欠收,百姓面臨著斷糧、饑荒的危機。徐光啟偶然從一位在上海經商的福建莆田徐姓商人口中得知,福建有一種從國外引進的農作物叫“蕃薯”,可以替代糧食充飢。“蕃薯”容易種植,即便在貧瘠的土地上種植也能成活,產量又比水稻、小麥高出許多,可以解決百姓半年的口糧,福建人大片種植,賴以充飢。
因此,才有了在《農政全書》中的上述記載。
由此可見,“蕃薯”最早從國外引進福建。
據可查的史料記載,“蕃薯”原產於美洲的墨西哥、哥倫比亞一帶。
1519年,西班牙人開始了對中南美洲的統治。統治者發現當地有一種農作物易於生長,當地人充當主食而食用。於是,西班牙人將“蕃薯”種苗帶回西班牙種植。
1571年,西班牙開始對菲律賓呂宋島的殖民統治,統治者面對人口眾多的呂宋島,於是,從西班牙帶來了“蕃薯”的種苗,進行推廣種植,解決當地人吃飯問題。
明朝萬曆二十一年五月(1593年6月),長年在呂宋島經商的福建長樂籍華僑陳振龍聞訊福建家鄉大旱,糧食顆粒無收。
據載:“歷年貿易呂宋。久駐東夷,日見彼地土產朱薯被野,生熟可茹。詢之夷人,咸稱薯……,同五穀,乃伊國之寶,民生所賴。但此種禁入中國。”
陳振龍為解家鄉百姓面臨饑荒的困境,與子陳經綸將“蕃薯”苗種“截取其蔓尺許,挾小蓋中”乘船偷偷攜帶回國。在自家“本屋後紗帽池邊隙地試栽”,不久籐繁葉茂,試種成功。
陳經綸將“蕃薯”呈獻給時任福建巡撫的金學曾,並上書“敬陳種薯之利益”,建議官府在閩省推廣種植。
金學曾是個善於體察民情的好官,面對饑荒即將來臨,“即覓地試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遂決定在全省推廣。
當時,福建巡撫金學曾特地聘請陳經綸為“門下士”協助推廣種植“蕃薯”,並刊印《海外新傳七則》,教導農人如何種植“蕃薯”。
巡撫公文“飭令所屬各縣如法授種”,當年,閩省各地“蕃薯”喜獲豐收,災民順利渡過饑荒年。
從此,“蕃薯”便在福建大規模種植,以備糧食不足之需。
福建百姓有感於金學曾推廣種植“蕃薯”解糧荒之大恩大德,將“蕃薯”稱為“金薯”。
後人為紀陳振龍引薯之功德,特地在福州“三山”之一的烏山上,立了一座“先薯祠”。
有圖有詩為證:
種薯功與課農兼,
閩海家家樂利沾。
三百年來修缺典,
名山祠宇瓣香沾。
參考書目:《金薯傳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