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是首個中國人民警察節。在這個光榮的節日蒞臨之際,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尤其是作為一名工作在基層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我的內心百味雜陳,但又不勝欣慰。
身為警察,所有的節日都與我們無關
當今社會不乏節日,無論是中國的還是國際的,無論是傳統的還是泊來的,都令人嚮往和欣喜。作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節日大多意味著休息或放鬆,然人民警察除外。警隊裡常說:百姓過節,警察“過關”。人民群眾能否過好節日,公安機關係於大半。因此每逢重要節日,公安機關都會提高勤務等級,加強警力配備。舉國同慶日,全警上陣時。特殊的職業性質決定了警察不能像常人一樣起居有序、作息有律,特別是節日期間,更需厲兵秣馬,嚴陣以待。“沒有什麼歲月靜好,只不過是有人為你負重前行。”在我們警察的日曆裡,從來沒有“節日”二字,有的只是“一人不休萬人休,一家不圓萬家圓”的擔當與情懷。
身為警察,所有的節日都與我們有關
節日檢驗公安機關的組織性,更檢驗人民警察的戰鬥力。無論大小節日,警察都要首當其衝地站在防範一線,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所以,對於警察來說,節日就是值班、警衛、巡邏、監管、排查、備勤等警務工作的代名詞。在看不見的隱蔽戰線上,在忙不完的頻繁處警中,在數不清的霓虹閃爍下,在望不盡的車水馬龍裡……到處都有警察恪盡職守的身影。作為警察,節日裡我們向群眾莊嚴承諾:人民警察就在你們身邊。可是為了讓人民群眾過上安穩祥和的節日,卻有很多戰友永遠離開了我們的身邊,他們有的在元旦時軋進了瘋狂的車輪下,有的於除夕夜倒在了鮮紅的血泊中……
身為警察,真正有了關乎我們的節日
據統計,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僅公安機關英勇犧牲的人民警察就有1.4萬餘人,光榮負傷的更是高達10餘萬之多。簡而言之:全國每天都有警察在流血,平均每天都有警察在犧牲。許是為了寬慰這個和平年代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群體,社會上曾一度流傳著“3月14日國際警察節”的烏龍之說。2020年7月,經黨中央批准、國務院批復,明確將每年1月10日設定為“中國人民警察節”。人民警察真正擁有了關乎自己的節日,這是一種肯定和關懷,更是一種鞭策與鼓舞。雖然這個節日仍然不休息,雖然這個節日依舊不“打烊”,但卻足以讓我們收穫滿滿的職業榮譽感與歸屬感,並激勵著我們在“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道路上砥礪前行,永不懈怠。
“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是橫戈馬上行”。其實,對於人民警察來說,是不是節日都無所謂,過不過節日都不重要。只要社會安無波瀾,便如節日;只要人民安無憂患,便若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