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務局禁止銷售低于底價的香煙和電子煙產品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9月19日 00:19
本報訊:厘務局(BIR)最近發佈了電子煙、香煙和加熱煙草產品的最新底價,並指出禁止賣家以低于底價的價格銷售這些產品。
更新後的底價包含在9月16日發佈的BIR收入條例(RR)16-2024中。
厘務局局長羅密歐·盧馬吉週三在聲明中說:“我們警告所有以低于底價銷售電子煙、香煙和加熱煙草產品的電子市場、在線賣家、零售賣家、供應商和分銷商。這是一種刑事違法行為,將對賣家進行監禁。”
“我們正在監控在線平台和實體店。不要以低于底價的價格出售。撤下所有低于底價的帖子和產品。“
盧馬吉說,《國家國內稅收法》(NIRC)第145(C)條規定,應禁止以低于依法徵收的消費稅和增值稅總和的價格銷售煙草產品。
下表是RR 16-2024下更新的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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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產品的賣家將被處以不低于消費稅加應繳增值稅金額10倍的罰款,但不低于20萬元且不超過50萬元,以及四至六年的監禁。
盧馬吉說,NIRC第263(A)條還規定,任何人以低于消費稅和增值稅總和的價格銷售加熱煙草產品和蒸汽產品,將被處以消費稅加增值稅金額10倍,但不低于20萬元的罰款和四至六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