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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批准外匯交易新指南和罰款條款

2024年07月18日 00:24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7月18日 00:24

  本報訊:菲律賓央行(BSP)表示,貨幣委員會已批准對外匯(FX)法規的進一步修訂。

  央行于今年7月12日發佈的第1197號備忘錄通告中詳細介紹了這些修正案。

  央行表示,主要修訂包括根據報告實體和報告分類對報告違規行為的修訂罰款。

  它還定義了不符合央行報告標準的報告。

  根據《外匯交易管理手冊》,這些文件被歸類為錯誤、延遲和未提交。

  修正案還規定,每次交易違規最高罰款為100萬元,持續性違規最高罰款為每個日曆日10萬元。

  根據央行的說法,修正案還規定了將違反外匯政策的行為和相應的罰款金額通知相關央行監管的金融機構(BSFI)和/或其董事/受托人、高級職員和/或僱員(DTOE)的程序,以及上訴或請求復議。

  央行說:“此外,為確保實施金錢或非金錢罰款的公平性、一致性和合理性,央行考慮了其一般原則、執法行動的類別、對正當程序的遵守以及每個案件的相關情況。”

  央行表示,修訂後的指南將促進銀行根據央行的報告標準及時提交報告,並在BSFI和/或其DTOE之間灌輸問責制。

  它說:”這些法規同樣將使央行能夠有效地生成用于政策研究以及經濟和金融體系監測等的報告。”

  執行通知將在菲律賓政府公報或一般發行的報紙上公佈後15個銀行工作日內生效。

  報告實體在今年年底之前有一個過渡期,以便對其系統和程序進行必要的準備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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