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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和海牙仲裁庭開始討論 在我國進行仲裁程序可能性

2024年09月02日 00:33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9月02日 00:33

  本報訊:大理院和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已開始探索在菲律濱進行常設仲裁法院程序的可能性。

  這項建議是常設仲裁法院秘書長切佩拉克博士(Marcin Czepelak)於上週五(8月30日)禮訪大理院首席大法官蓋斯蒙多(Alexander G. Gesmundo)時提出的。

  秘書長切佩拉克表示,合作可以透過東道國協議來實現,常設仲裁法院可以在菲律濱大理院提供的設施中舉行聽證會。

  首席大法官蓋斯蒙多表示,大理院將研究一項可能的協議。

  駐荷蘭大馬萊亞(J. Eduardo Malaya)在禮訪期間表示,2024年8月24日,常設仲裁法院與菲律濱爭議解決中心簽署了使用其設施的合作協議。

  馬萊亞表示,該協議將允許常設仲裁法院按照常設仲裁法院的規則,在菲律濱爭議解決中心的設施進行聽證會,由菲律濱爭議解決中心管理的案件也可以按照菲律濱爭議解決中心的規則,在海牙、新加坡和越南的常設仲裁法院辦公室舉行或進行聽證會。

  常設仲裁法院成立於1899年,在促進透過仲裁和平解決國際法律爭端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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