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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院委會批准醫用大麻法案

2024年02月08日 00:59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2月08日 00:59

  本報訊:眾議院危險藥物和健康聯合委員會週三通過了一項未編號的替代法案,允許醫用大麻或大麻用於醫療用途。

  危險藥物委員會主席描貝斯眾議員表示,該法案僅允許大麻用於醫療用途,因此,大麻仍將被列為《綜合危險藥物法》或第9165號共和國法令中規定的毒品。

  描貝斯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項擬議的法律僅就第9165號共和國法令中列舉的禁藥作出例外,限制其僅供醫療使用。製成醫用大麻是被允許的,前提是有醫生處方。”

  他補充說:“此外,法律也有局限性,因為經過認證的醫生只能根據病情處方合法的藥物。”

  描貝斯表示,雖然擬議的法案在衛生部下設立了一個醫用大麻辦公室,以向醫生和其他許可證授予認證,但醫用大麻辦公室在頒發這些許可證之前仍需獲得危險藥物委員會的批准。

  描貝斯說:“仍然需要與危險藥物委員會協調,以確保獲得執照和許可證的人不會參與非法毒品交易。”

  他補充說:“並非所有醫生都會獲得認證,因為他們需要經過培訓、獲得許可並遵守其他要求。”

  同樣,該法案對那些偽造疾病或偽造處方以獲取大麻者處以重罰:至少6個月但不超過6年的監禁,和/或50萬至100萬披索的罰款。

  衛生部目前允許在同情特別許可下將大麻用於醫療用途。

  描貝斯表示,一旦擬議的法案成為法律,就不再需要簽發布同情特別許可。

  他說:“我們在聽證會期間考慮了醫生的意見,並且有證詞表明大麻確實具有治癒作用。我們必須允許這取得進展,以便我們可以測試它是否真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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