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週日批准了對新冠病例隔離規定的兩項更改。
在其最新的第130-D號決議中,工作組將檢測到隔離間隔縮短到五天以內。
衛生部發言人維吉爾此前表示,目前全國範圍內檢測和隔離新冠病例需要6.3天,大岷區需要7.11天。
本隔離規定修正所涵蓋的程序是在所有地區尋找活躍病例,並在發現病例24小時內追蹤可疑、可能和已證實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立即隔離和檢測密切接觸者,對那些在快速抗原檢測中呈陰性的人進行核酸檢測。
還包括由地方政府和地區流行病學監測來確定病例增加或聚集的地區,並立即提交樣本進行測序,確保工作場所和機構進行日常衛生和接觸篩查,向地方政府報告已確定的病例和密切接觸者,協調調查和應對,並考慮在工作場所採取措施,鼓勵報告和遵守隔離措施。
工作組批准的隔離方案的另一個變更是優先考慮基於設施的隔離和檢疫。此舉是為了防止新冠病毒的家庭傳播。
工作組還下令,“在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提供“隨時可用的衛生保健能力和系統,為病例激增做好準備”,並加大A2(長者)和A3(共病患者)人群的疫苗接種力度。
工作組的最新決議還將宿務省放寬為較嚴格一般社區隔離(GCQ with heightened restrictions),並將阿克蘭省、亞巴肴省和內湖省重新分類為改良版加強社區隔離(ME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