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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濟衛:抄襲與剽竊

2026年05月14日 23:43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5月14日 23:43

  這片“森林”會說話。

  它不是什麼幽深的神秘之境,而是一位網名叫“抒情的森林”的普通讀者。從2024年底開始,這位“森林”便以一人之力,在文壇投下了一顆又一顆震撼彈。他像一位辛勤的樵夫,將那些光鮮亮麗的文字外衣一件件剝開,露出裡面密密麻麻的“補丁”與“線頭”。

  楊本芬,那位被譽為“素人作家”典範、在廚房裡寫出人間悲歡的八十六歲老人,首先被推到了聚光燈下。網友發現,她那感動了無數人的《秋園》《豆子芝麻茶》裡,竟有大段大段的文字與霍達的《穆斯林的葬禮》、王朔的《我是你爸爸》、余華的《在細雨中呼喊》甚至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如出一轍。面對鐵證,楊本芬沒有沉默,她曬出了自己翻爛的摘抄本,誠懇道歉,說自己“像小學生一樣勤勉地抄寫”,那些句子印在腦子裡,“寫作時遇到相似的心境或場景,有時它們便會跳出來”。

  緊接著,蔣方舟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這位曾經的“天才少女”,被指出在其《故事的結局早已寫在開頭》《東京一年》等多部作品中,與伊麗莎白•斯特勞特、阿摩司•奧茲、納博科夫等中外名家的作品存在大量“異曲同工”之處,甚至有些句子幾乎是直接“搬家”。而這一次,回應卻是一片沉寂。

  再往前看,郭敬明的名字幾乎是“抄襲”二字的“老搭檔”了。從早年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圈裡圈外》的全盤照搬,到法院判決後的拒不道歉,再到他那荒謬絕倫的粉絲喊出“三毛抄襲郭敬明”的“三毛抄四”式昏話,郭敬明早已在文壇的抄襲史上刻下了最灰頭土臉的一章。

  面對這一連串的“實錘”,人們不禁要仰天長問:文壇的這般亂象,究竟何時方休?

  同樣是抄,姿態卻千差萬別,這本身便構成了文壇的另一重景觀。

  楊本芬的道歉,是誠懇的,甚至帶著一種老人特有的笨拙與惶恐。她說自己沒受過專業訓練,閱讀和摘抄是唯一的寫作途徑。她承認“襲用別人的語句是違背寫作倫理的”,並為此道歉。輿論對她也多了一份寬容,人們原諒她,不是因為抄襲本身可以被原諒,而是因為她那八十六年的人生苦難,因為那份謙卑的姿態,讓人覺得“不忍心”。

  然而,蔣方舟的沉默,則像一堵冰冷的牆。這位年少成名的“才女”,一路頂著光環走來,甚至被清華大學破格錄取。她的作品中那些“借鑒”之處,偏偏多是她公開推薦過的名家名作。這便有些諷刺了——一邊向大眾做著“文學布道者”,一邊悄無聲息地將布道的內容化入自己的文章中。這種沉默,比抄襲本身更令人失望。

  而郭敬明,則是另一極端的代表。法院判了,他拖了十五年才不情不願地擠出一句道歉;粉絲們則發明了“三毛抄四”這樣的奇談怪論,試圖用詭辯掩蓋事實。他的姿態是傲慢的,是將讀者當韭菜、將法律當兒戲的冷漠。他那因抄襲風波而被下架的電影,最終還引發了投資方的天價官司。這種“我不認,你能拿我怎麼樣”的做派,才是他被罵到“退圈”的根本原因。

  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詭異的邏輯:評價抄襲的標準,似乎不只看“抄沒抄”,還要看“抄完之後的態度”。 態度好的,可以從輕發落;態度差的,活該千夫所指。可這邏輯真的對嗎?抄襲這件事本身,難道不應該有一把永恆不變的尺子嗎?

  為什麼這些抄襲者能暢通無阻,甚至大行其道?這絕非一句“個人道德敗壞”就能解釋的。

  其一,是“文責自負”的免責金牌。 在出版行業,與作者簽訂的合同中往往都有“文責自負”的條款。這成了許多出版社的“護身符”——反正出了問題你作者自己擔著,我們只負責出版發行。於是,編輯們默認作者不會抄襲,缺乏查重的意識和手段。楊本芬的責任編輯在看到《秋園》中一句“很突兀”的話時,只是順手刪掉,卻從沒想過上網查查這句話是不是別人的。這種“信任”,在利益面前顯得如此脆弱。

  其二,是“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 楊本芬火了,因為“素人寫作”是個好賣的故事;蔣方舟紅了,因為“天才少女”是個吸睛的標籤。出版社、媒體、書店,都在這個鏈條上分得一杯羹。只要作品能賣錢,只要作者有話題,那些“異曲同工”之處,便被心照不宣地忽略。即便是被曝光之後,楊本芬的作品依然在流通,蔣方舟依然活躍在公眾視野。商業的齒輪一旦轉動,道德的剎車往往失靈。

  其三,是“粉絲經濟”的扭曲生態。 郭敬明的粉絲可以為了維護偶像,發明出顛倒黑白的“三毛抄四”論。在這些人眼中,事實與法律要讓位於情感與忠誠。這種粉絲邏輯一旦侵入文學領域,便消解了是非對錯的嚴肅性。抄襲者不再是被唾棄的對象,反而成了需要被“保護”的“受害者”。

  其四,是“評判標準”的情緒化。 正如那篇評論所言,輿論對待抄襲的態度,往往取決於“抄完什麼態度”以及“你是誰”。郭敬明傲慢,就該罵;楊本芬誠懇,就能被原諒。這種看人下菜碟的評判,模糊了“抄襲”行為本身的邊界。我們原諒了楊本芬這個人,便順帶“寬容”了抄襲這件事。可這樣一來,受傷害的不僅是余華、王朔、霍達們,更是“原創”這兩個字的尊嚴。

  “抒情的森林”在發起這場“鑒抄”風波後,曾感到困惑:為什麼如此大規模的抄襲指認,只能靠一個普通讀者來完成?為什麼從作者、編輯到出版方,呈現出一種“集體沉默”?

  這追問,振聾發聵。

  作家應當有“精神潔癖”。拒絕抄襲,不只是為了避免法律風險,更是為了守護創作的純粹性。楊本芬說她的故事來自“不可替代的生命體驗”,這我相信。但生命體驗是獨一無二的,文字表達同樣應該是獨一無二的。當別人的句子長在自己的文章裡,那道“疤痕”會時刻提醒你:這不是完美的有機體。

  “抒情的森林”仍在繼續他的“鑒抄”之旅。他不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所有不願被敷衍的讀者,代表的是對原創文學最基本的尊重。他的存在,照出了文壇的陰影,也照出了希望。

  抄襲與剽竊,如同文學花園裡的雜草,難以根除,但必須不斷剷除。如果任由其蔓延,終有一天,這片花園將不再有奇花異草,只剩下千篇一律的塑料假花。

  到那時,才是文壇真正的末日。

  所以,面對這片會說話的“森林”,面對他那一聲聲“異曲同工”的指認,我們不應只是看客,更不應是“看人下菜碟”的雙標客。我們應當與他一同吶喊,一同追問,一同守護那條或許模糊、但絕不能消失的界線——原創的底線,就是文壇的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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