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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戈:菲律濱華僑善舉總會的現代轉型與文化根脈

2026年05月14日 23:42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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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 23:42

  1957年,因1907年的註冊期限已滿,菲律濱華僑善舉公所重新登記註冊,並制定了沿用至今的新章程。這份章程的最大特點是適應菲律濱獨立後的新形勢,強化了組織的本土化定位。章程第二條明確“宗旨”為“從事慈善、救濟、教育及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對像從早期的“華僑”擴展為“大眾”。第四章規定董事會由十五人組成,“閩籍會員票選十二人,粵籍三名由廣東會館委派”,這一安排既尊重了閩粵兩籍的歷史傳統,又以制度化的方式確保了兩大群體的代表性。新章程還首次引入了候補董事制度。在這一框架下,董事會之下逐步設立了一系列專門委員會:審計股負責財務稽核,醫院股負責崇仁醫院管理,義山股負責華僑義山運營,養老院股負責收容所事務,實業股負責不動產經營。這些委員會通常由3至5名董事組成,對相關領域進行專業化管理。以義山股為例,其職責包括墓地規劃、環境美化、安全警衛、殯葬服務等,事無鉅細均有專人負責。這種精細化分工大幅提升了管理效率,使董事會能夠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專注於重大決策。

  然而,決策與執行之間需要一座橋樑。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中期,善舉總會創設了一個獨特的職位——“行政總理”,由名譽副董事長李峻峰擔任。從1964年至1972年,他連續七年實際主持公所日常工作,推動的興革事項包括:整理義山、迫遷侵佔民屋九十四幢、拾置舊墓骸骨兩萬三千餘穴、添置新式火化爐、建築新收容所大廈、擴建崇仁醫院、爭取免稅資格等。七年間,他遭遇的訴訟案件達五百餘起。這一職位,是華人社團管理從“志願奉獻”走向“職業經理人”的早期探索。進入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善舉總會經歷了一場嚴峻考驗——所謂“公產公管”風潮興起,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成為爭議焦點。面對危機,善舉總會召開特別會議,達成十四點共識:開放門戶,吸納更多宗親會加入為團體會員;修改章程,增加組織透明度;加強財務管理,接受社會監督。這場爭議最終圓滿落幕。財務監督機制亦同步演進: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善舉總會將賬目交由全菲聞名的SYCIP會計公司全盤設計、處理及稽查,成為華僑社會首家將財務交由獨立會計公司審核的社團,此後年報公開成為慣例。

  當我們追溯善舉總會歷屆領導人的籍貫時,一個令人驚歎的規律浮現出來:從早期的許志螺、陳三多、施光從,到中期的吳道盛、李煥彩、李世傑,再到當代的李逢梧、盧祖蔭,幾乎無一例外出自晉江。以施性水為例,這位世居晉江華峰鄉的華僑,十一歲南渡菲島,歷任善舉公所董事長五屆,任內主持崇仁醫院擴建,日夜奔走勸募,使新院於百餘日內竣工。在他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晉江人特有的實幹精神:不尚空談、注重實效、勇於擔當。更深一層看,善舉總會的制度設計與晉江本土的民間治理傳統有著內在的連續性。晉江鄉村歷來有訂立“鄉約”、共議村務的傳統,族規、鄉約、商會章程中處處體現著民間契約精神。善舉總會的章程,可以視為這一傳統在海外的發展與昇華——它保留了傳統治理中的集體領導、合議決策等元素,又吸納了現代法治中的法人制度、民主選舉、財務透明等理念。這是晉江僑鄉文化在海外綿延不絕的生命力,也是善舉總會能夠歷經百年而不衰的制度奧秘。對於正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晉江而言,這份制度遺產啟示我們:優秀的治理,既要有與時俱進的前瞻性,也要有紮根傳統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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