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时事评论

石昶:「台獨」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兇難逃法網

2025年04月15日 23:25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4月15日 23:25

  2025年3月26日,國務院台辦發佈“舉報'台獨’打手、幫兇迫害台灣同胞惡劣行徑的舉報專欄”。僅3天就收到323封郵件,29日首批公佈了包括台灣地區“內政部長”劉世芳,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吳思瑤、黃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林俊言、林俊廷、“黑熊學院”金主曹興誠,“深綠”牙醫史書華,“台獨”網紅溫子渝、陳柏源等11人為迫害台灣同胞的“台獨”打手和幫兇。這些人被快速舉報,說明他們充當賴清德當局的“台獨”打手和幫兇,迫害島內同胞,為虎作倀,行徑惡劣。也說明在民進黨當局“綠色威權”的高壓下,台灣民眾受夠了悶氣,對“台獨”分子的惡劣行徑早已看在眼裡,恨在心裡,苦這幫人久矣。

  “舉報專欄”的設置,是對賴清德之流猖狂“反中賣台”“倚外謀獨”“以武拒統”的又一反制措施。眾所周知,賴清德之流一小撮“台獨”頑固分子如此囂張地謀“獨”挑釁,其勾連域外反華勢力,認為有恃無恐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利誘糾集了一批打手幫兇,這些爪牙分佈在島內的各個領域,是民進黨“台獨”主要的社會基礎。賴清德上台以來,猶如打了雞血般的好鬥好戰,打手幫兇們全面配合其打壓在野黨,追殺政敵;迫害不與“台獨”同流合污的島內同胞;想盡辦法要割斷兩岸的民間交流和人員往來;在台海挑釁引戰,不惜將2300萬台灣民眾推向災難深淵。

  最近,民進黨當局及其打手幫兇對統派政黨、團體和人士進行打壓迫害變本加厲,日趨嚴重。他們公然侵害陸配(島內大陸配偶)的正當權益,甚至叫囂要“獵殺”陸配,對依親居留的陸配“強制驅逐”,迫使與丈夫和孩子分離,回到大陸。“台獨”打手幫兇橫行,台灣同胞遭受迫害,讓人感到“綠色恐怖”下的台島“山雨欲來。“獵殺”陸配的野蠻叫囂,“台獨”網紅“八炯”(溫子渝)、“閩南狼”(陳柏源)之流叫得最凶,無恥至極。

  被列入“台獨”打手、幫兇清單的“黑熊學院”金主、新加坡藉華人、工商界人士曹興誠曾捐出30億新台幣支持“台灣防務”,主張“以武謀獨”。臭名昭著的“黑熊學院”,以“講座”“培訓”“演練”為手段,煽動“兩岸敵對”,鼓噪戰爭,培植“暴力台獨分子”,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曹興誠作為外籍華人、工商界人士,高調參與政治,自願淪為“台獨”打手、幫兇,被舉報列入懲治名單,理所當然,日後也將為自已的“台獨”罪行付出代價。

  筆者認為,從《關于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出台,設置“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欄目、“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欄目,到這次的“‘台獨’打手、幫兇迫害台灣同胞惡劣行徑舉報專欄”上線並及時公佈,這些重要舉措,是對《反分裂國家法》實施的具體細化與完善,是打“獨”促統組合拳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次新措施的出台,都是拉緊法網,對“台獨”的又一次嚴厲懲戒和實錘重擊。

  隨著打“獨”促統的全面推進,對任何在海外進行分裂活動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兇的惡劣行徑也應高度警惕,密切注視。任何人在海外無論是利用職務或身份之便,為台當局勾連外部勢力穿針引線,拓展所謂的國際空間或提供資金支持,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和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在中外友好關係中製造麻煩,破壞國際秩序的穩定,阻撓中國統一,造成惡劣後果的這一類型的“台獨”分子及其罪行不能忽視,也應予舉報,有關部門記錄在案。海外不能成為“台獨”活動的法外之地。

  筆者以下要談的兩個相關例子,一個是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的台當局前“駐美代表”、現為台當局副領導人蕭美琴;另一個是被列入“台獨”打手、幫兇的新加坡籍華人、聯合電子前董事長曹興誠。他們雖然身份不同,但共同點是主張“台獨”,從事“台獨”分裂活動。從這兩人的例子可以說明,懲治在海外活動的“台獨”分子和打手幫兇的重要性和必要。

  蕭美琴任“駐美代表”期間,以“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平台,推銷民進黨的“台獨”主張,散佈“台獨”謬論,不遺餘力地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蕭美琴曾將其“駐美台北代表處”擅自改為“台灣代表處”,並自封為“大使”。蕭美琴任“駐美代表”之時,“台獨”惡行枚不勝舉。諸如為民進黨的政治利益,出賣台灣民眾的健康,促成台灣進口美國“萊豬”,罔顧台灣民眾的安危,推動台灣向美軍購;2020年9月,拉攏時任美國副國務卿克拉奇竄訪台灣;2021年3月又促成卸任的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竄台;2022年8月2日,再促成美國眾議院眾議長佩洛西竄台,在台海掀起風波。

  同時,蕭美琴還散佈所謂“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及參與其他國際組織的“台獨”謬論,挑戰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炒作“台灣代表權”問題,把台灣問題國際化,所謂台灣海峽安全應是亞洲“最重要的議題”,要美國除了對台軍售之外,還應加強美台之間的“高層互訪”等等。

  2021年蕭美琴任“駐美代表”與所謂台當局“政務委員”的“台獨”網軍頭目唐鳳參加由美國總統拜登主持的線上“民主峰會”之時,筆者即在2021年12月14日發表在華夏經緯網的文章認為,“參加所謂‘民主峰會’的蕭美琴、唐鳳是在國際社會上搞‘台獨’的現行犯,應將其拉入“台獨”頑固分子的制裁清單”。2022年8月16日和2024年8月7日,蕭美琴兩度出現在“台獨”頑固分子的制裁清單上。

  另一個是新加坡籍華人、工商界人士曹興誠。針對曹興誠在2022年8月5日高調宣佈捐30億新台幣,用于加強台灣軍事防衛,筆者8月9日即在華夏經緯網及菲律賓華文報紙發表文章認為,“對支持‘台獨’的綠色商人、‘台獨’金主應拉上清單,記在歷史的賬簿上。懲罰‘台獨’頑固分子,行為惡劣、情節嚴重的“台獨”金主不會例外。”2024年10月14日,曹興誠被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在“舉報專欄”中又出現了他的名字,等待他的將是歷史和人民的無情審判。

  在“舉報專欄”列出11人為“台獨”打手、幫兇之後,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等人不引以為恥,有所收斂,而是繼續蹦躂,裝腔作勢。雖難掩其色厲內荏,但也顯示這些人撞了南牆也執意要一路走到黑的“台獨”本性。島內的吳思瑤們,認為大陸鞭長莫及,不會“來真的”,“兩岸互不隸屬”,法網收不了他們。他們在島內的政治空間不但沒有因被“拉清單”受到壓縮,反而在民進黨內權力分配及經濟利益索取更為有利,因為自已“上榜”,成為民進黨的“台獨英雄”。但是,今日跳得歡,明天將欲哭無淚。“舉報專欄”不會虛設,所留下的是“台獨”罪行的歷史鐵證。在“台獨”路上越激進,受到的懲罰即越加重,法律的天秤非常公正,秋毫不爽。“早晚要來收了你們”的日子不會太遠,而且不會有漏網之魚。歷史將再一次證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間一到,一切都報。

  “舉報專欄”對這些“台獨”打手、幫兇們是一種嚴厲的警告,倘若能知罪悔罪,棄惡從善,即是一個自我救贖的機會,或許日後的追責定罪能得到從寬處理。“缺席審判,終身追責。”無論在島內或在海外的“台獨”分子都應好好惦量,三思後行,不要抱著任何的幻想。對“台獨”分子的收網,會是“不動如山,動如雷震”,到了那一刻,怕連悔罪的機會都沒了。

  從台灣島內的政治現實中可以看到,創建于1986年的民進黨,在近40年間,已有不少創黨成員認識到民進黨的“台獨”是行不通的死路,終點就是徹底覆滅,而在中途離開,回頭靠岸。但也有些因黨內見骨見血的內鬥,雖已脫離該黨但仍不放棄“台獨”主張,繼續參與“台獨”活動。“凡走過的必留痕跡”。任何形式的“台獨”分子分裂國家的罪行是掩蓋不了,洗刷不掉,逃脫不了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幾年來,無論是“漢光演習”或其他演練,蔡英文、賴清德之流都費盡心思設計的逃逸方案和路線,都是枉費心機。“台獨”打手幫兇們更應明白,如果出現《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一旦採取必要措施,就如賴清德重權在握,有優先出逃的條件,並且早已精心設計與預演,亦難逃打“獨”的天羅地網,而其他死心踏地追隨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兇們,更不要抱持任何能成為漏網之魚的幻想。

  筆者認為,諸如前“駐美代表”蕭美琴,或華僑工商人士曹興誠,從事“台獨”的這類人等,他們或利用“經濟文化”機構之名,或以“中華民國”為殼,或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在海外的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對中國統一和民族復興事業的危害也是嚴重的。蕭美琴、曹興誠兩人均已被“拉清單”,但台當局在海外有不少“經濟文化辦事處”,“駐外代表”,以及被拉攏利用的海外華僑工商界人士,如從事“台獨”分裂,資助“台獨”活動,或充當“台獨”打手幫兇的,都應拉入清單,以儆傚尤。

  自全球華僑華人反”獨“促統運動興起以來,已在五大洲的100多個國家已成立統促會和相關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反“獨“促統運動,為促進中外友好和祖國統一做出積極貢獻。在新時期的反“獨”促統鬥爭中,應堅決地與在海外活動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台獨”打手幫兇進行鬥爭。當前,美國為其霸權地位和利益,拉幫結伙,不僅搞“小院高牆”,企圖通過精準限制關鍵技術領域的合作交流,遏制中國高科技的發展,而且揮舞“關稅”大棒打貿易戰,對華“關稅”不斷提升,甚至飆到極為荒誕的145%。繼續“以台制華”,特別是利用台灣的芯片技術和戰略地理位置,從經濟、軍事等領域加緊勾連,危害兩岸和平發展和台海和平穩定,這都已是在加緊進行中,民進黨當局也在更積極主動的配合,“台獨”活動更加猖獗,台海局勢更加嚴峻。

  在百年變局加速演進,貿易戰白熱化,不排除在變亂中會出現意料之外危險局面。我們應警惕“台獨”頑固分子及其打手幫兇認為有機可乘,乘亂興妖,加緊在國際社會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破壞國際普遍共識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一個中國原則。懲治那些在海外從事“台獨”的頑固分子和打手幫兇,是打“獨“促統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揭露包括在海外的一切“台獨”分子及其惡劣行徑,的將他們的醜惡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他們分裂國家、危害和平的罪行被記錄在案,在國家統一之後接受人民的審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