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文成:《記者生活的回憶》(四)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2月12日 00:52
【第三章:失去新聞自由的日子】
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一日,馬科斯總統宣佈菲國軍法統治,菲國三權分治的體制,除了司法系統保留外,行政立法收歸總統一人獨攬。
九月廿一日清晨,當人民從睡夢中醒來後,全國鴉雀無聲,因為軍方已於當天零時接管所有新聞媒介,包括四家華文報館。
過後,軍政府只容許馬科斯的好友范·帛禮斯主有的《每日快報》(DAILY EXPRESS)和馬科斯妻舅高槐·羅麻禮斯主有的《時代論壇報》(TIMES JOURNAL)及其屬下的《人民論壇報》繼續出版,而無線電台則廿四小時連續廣播由新聞部長沓達宣讀的新社會法規。
軍統後第一家華文報的出版,是在馬科斯密友僑領高祖儒的說服下,以新社會需要一份中文報以宣揚新社會法規為理由,因華人懂得讀英文報的不多,馬科斯才批准容許一份華文報發行,這華文報就是《聯合日報》。
《聯合日報》以高祖儒掛名為董事長,由兩家被關閉的黨報——《大中華日報》和《公理報》合併,並由柯俊智、莊銘淵和莊金朝三人共同主理。
在那沒有華文報紙的日子裡,算是華僑社會最寧靜,最清閒的日子,只有一點,人們在埋怨:“沒有人情世事。”因為什麼親戚,友朋或名人死了,不知道;什麼人做大壽,大宴客,不知道,什麼人聚媳婦也不知道。所以,《聯合日報》的出版,生意特別興旺,因為一枝獨秀嗎!
過後,《武力鎮報》換掉“馬尼拉”加上一個“今日”,也出版了,漸漸地也有些新報刊出版。只有真諾·羅細斯家族主有的《馬尼拉時報》,為表明不聽命軍政府的指揮,不想復刊,甚至連報社產業也賣掉。
在籌劃軍統時,馬科斯需要一筆千萬元計的現款以安置軍部,於是,他的黑手伸向華僑社會,要通過華僑最高領導機構商總理事長蔡文華著手“解決”,受爭議已卅年的華僑逾期遊客問題,來籌集這筆款項。
於是蔡文華把總統這意思提交理事會處理,經討論後,理事會否決承辦這件事,理由是“禁僑案”商總吃過虧,代付清“禁僑案”一筆“事尾費。”
蔡文華無奈,只好直接找事主之一的“遊客頭”王尙助,於是,王尙助開始四出秘密連絡一些遊客,並開始籌款,每人都在蔡文華主有的太平洋銀行開一戶口,據統計共達八百五十戶。
沒有人會想到,軍統開始,蔡文華被捕下獄(三日後又釋放),遊客存戶爭先恐後向銀行擠提,造成該銀行一次擠提風波。
蔡文華“失寵”了,沒有接線人,遊客案又不能就此放棄,於是“遊客頭”千方百計才找上高祖儒。高祖儒見到他,第一句話是:“為什麼遊客存戶全部存在太平洋銀行?”經解釋後,祖儒才答應為這些已“紮根的浮萍”服務,這就是為什麼到現在,還把高祖儒和蔡文華當為他們的“恩人”的原因。遊客案的“解決”過程,不是那麼風平浪靜,外間的風言風語很多,甚至英文媒體也有些不實的報導。於是“遊客頭”的麻煩來了,七四年十月某天,菲國最高情報機關“情安署”召訊王尙助。
根據王尙助四十年後“解密”所說的,他是從早上十時起一直到傍晚六時,在情安署受到來自各政府機關的情報人員不停鞫訊的,他們最主要的目的,要找誰是“遊客游說案”的幕後主腦?但結果他們沒有找出他們所要的東西,只好,在當天下午六時,叫他在七頁長白紙的“供詞”上簽名,“畫押”,才放人。
軍統後第二年九月,馬科斯總統公佈第二九八號總統法令(P.D. #298)接著於七四年三月又簽署第四一九號(P.D. #419)和七十五年五月的第七三零號(P.D. #730),正式容許華僑逾期遊客,不必依照菲國移民法,先離境,然後改變移民身份的規定,可在繳交一筆手續費後,獲得在菲永久居留權。至此,遊客問題全部獲得解決,除了王尙助外,他成了被勒索的對象,他的移民身份一直到1978才獲得正式解決。
一九七六年,馬科斯公佈總統法令第一三七九(P.D. #1379)號,容許在菲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僑,主要是華僑,根據他們的意願,可申請為菲國公民。
這對一直以來遭受歧視排斥,壓制的華僑是一種“解脫”。華僑社會從此發生了質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