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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鐸:勿歪曲中國海警執法程序

2024年05月28日 01:09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5月28日 01:09

  菲律濱外交部日前就中國發佈《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簡稱《規定》)發表聲明,惡意抹黑中國立法程序,蓄意歪曲攻擊中國的南海權利主張和政策立場,試圖誤導國際社會,此前一些菲律濱媒體也就此事故意炒作,別有用心地挑高菲律濱國內與中國的對抗情緒。

  過去一年多來,菲律濱在黃岩島、仁愛礁等地挑釁不斷,輿論認知層面也嘗試了多種套路。在中國的有效反制下,事態的發展並沒有按照菲律濱設計的“劇本”推進,不過菲律濱的“心理病症”仍在不時發作,其對在國際上打造所謂“受害者”的人設已經上了癮。

  菲律濱外交部發表的此份聲明就是屬於典型的“自我炒作”和“自娛自樂”,是馬尼拉為了維持海上摩擦的話題熱度,在輿論和認知層面不斷對中國進行攻擊的“自我加戲”,也是想借“渲染中國威脅論”繼續拉攏一些域內外國家為其提供支持和策應。

  中國在南海的權利主張有著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這無需贅言,中國海警近段時間針對菲律濱有關侵權挑釁所採取舉措,也正是為了維護自身領土主權。

  對於菲律濱當下在南海問題上的種種負面言行,中國在反制中掌控著節奏、把握著力度,也保持著定力。換言之,中國不會坐視菲律濱不斷侵權挑釁,不會放任菲律濱破壞地區和平穩定,但也不會被菲律濱“拉低智商”,在什麼事情上都“隨之起舞”。

  先以基礎性法律作出概括性規定,再由配套規定予以細化和補充,這是多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立法實踐所總結出的成功經驗。2021年頒布實施的《海警法》為中國海警機構行使職權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它更多是框架性的總體性的規則,通過配套實施更具體的程序規定,海警機構就可以在執法過程中更有章可循。

  《規定》的發佈正是中國為了健全完善海警執法制度體系、落實《海警法》、提高海警行政執法專業能力而出台的,屬於配套規定。它反映出中國涉海警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都在不斷提升,是在涉海行政執法領域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生動體現。

  中國是海陸兼備的大國,島嶼眾多,海岸線綿長,海域面積廣闊,沿海地區對海洋資源和海洋空間的開發利用的倚重程度越來越高,海洋經濟、海洋科技在推動沿海地區發展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

  這些客觀現實對海警機構在海上治安管理、海上緝私、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管理等五個行政執法領域,科學專業地開展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從這個意義上講,《規定》的出發點,是中國在國內法層面健全完善海洋治理體系的現實需求,其出台背景與當前南海形勢沒有直接關聯性,與中國反制菲律濱海上挑釁沒有必然聯繫,外界對此不應做過度解讀。

  如果借此故意在國際輿論場上炒作,只會反證出其另有所圖、別有用心,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中的有識之士也定能看清真相,不會被歪曲解讀和惡意炒作所誤導。(本文作者是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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