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科斯簽署法案改組NEDA 經濟規劃發展部成行政部門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4月13日 00:02
本報訊:總統小馬科斯已簽署法案,將政府的社會經濟規劃機構改組為正式的行政部門。
國家經濟發展署(NEDA)在聲明中表示,隨著轉型為經濟規劃與發展部(DEPDev),該機構正邁入“新紀元”。
《經濟規劃與發展法》或第12145號共和國法案,確立了經濟規劃與發展部的組織章程,由總統于2025年4月10日簽署。
這項新法律強化了經濟規劃與發展部(前身為國家經濟發展署)作為行政部門在國家經濟事務方面的主要政策制定、規劃、協調和監督機構的職權、其機構獨立性與執行能力。
社會經濟規劃部長阿塞尼奧。描利薩坎(Arsenio Balisacan)表示:“經濟規劃與發展部的成立有助于健全的經濟治理,透過銜接過去與未來的發展策略,最終確保我國保持向上發展軌道,使經濟進步得以持續、保持韌性且惠及所有菲律濱民眾。”
社會經濟規劃部表示,該法律的通過實現了1987年菲律濱憲法第12章第9條的規定,也就是“國會可設立由總統領導的獨立經濟規劃機構,該機構在諮詢相關公共機構、私營部門及地方政府單位後,應向國會推薦並實施持續性、綜合性及協調性的國家發展計劃與政策。”
社會經濟規劃部的源起可追溯至1935年12月23日由國民大會設立的國家經濟委員會。
在國會設立社會經濟規劃部之前,國家經濟發展署通過1987年第230號行政令履行其政策諮詢與協調職能,該行政令指定該機構作為向總統主持的國家經濟發展署董事會提供建議與協助的技術研究機構。
多年來,國家經濟發展署的職能已大幅擴展,包括監督或參與100多個涉及廣泛社會經濟事務及整體國家發展的跨機構機構與委員會。
除政策制定、發展規劃、投資計劃、政策與計劃協調以及監督評估等核心職能外,該機構還擔任高層機構的秘書處,包括國家經濟發展署董事會及其小組委員會、地區發展委員會、立法—行政發展諮詢委員會、國家創新委員會及經濟發展小組。
鑒于其職能不斷擴大,國家經濟發展署組織章程修正案最早于2009年提交國會。
隨著轉型為正式行政部門,國家經濟發展署改組為社會經濟規劃部,使該機構能更有效地履行職能,提升其能力與權限,透過長遠的戰略規劃與前瞻思維,確保政策的連貫性與一致性。
社會經濟規劃部被授權確保制度化國家與地區計劃的一致性、將長期戰略納入預算流程,以及採取積極主動的方法應對新興挑戰。
該部門還負責加強國家與地方政府機構在規劃與政策制定方面的能力,以確保公平獲取經濟機會。
第12145號共和國法案旨在制度化社會經濟規劃部的職權,使其能進行前瞻思維與情景規劃演練,以協助政府更有效地預見並應對科技變革、經濟動盪及全球不確定性。
通過長期戰略決策,該機構將確保經濟進步的可持續性及國家發展軌道的韌性,以應對經濟動盪與政治管理變更。
該法律的另一項關鍵改革是規劃的制度化,通過建立明確標準、指導方針與問責機制,進一步加強規劃、預算與監督評估之間的聯繫。
此項舉措簡化了將發展優先事項納入預算編製程序的整合過程,減少了低效率與延誤,促進政府決策的透明度與問責性,並確保公共資源用于對國家發展需求最具回應性或經證實最具成效的計劃與項目。
描利薩坎表示:“我們感謝小馬科斯總統以及國會的合作夥伴通過這項改革,這標誌著我國經濟歷史的新里程碑。通過社會經濟規劃部的制度化,我們致力于建立一個面向未來、協調良好且制度健全的經濟治理體系,該體系將有助于推動持續且包容的增長,並逐步實現我國對穩定、舒適與安全生活的長期願景。”
作為社會經濟規劃部的法定章程,第12145號共和國法案規定了該機構的職權、權力與職能、組成及組織結構。
該法律界定了該機構預期開展與產出的主要技術工作與成果範圍。
這些包括制定國家長期願景與發展框架;國家與地區發展計劃及報告;公共投資計劃與地區發展投資計劃;透明度與問責報告;中期國家評估議程;以及跨代報告等。
該法律將在《官方公報》或普遍發行的報紙上公佈15天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