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院駁回椰稅基金 最後六宗非法所得案件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2月19日 14:17
本報訊:廉政法院已因程序過度延宕,駁回涉及椰子徵稅基金的最後六宗非法所得案件,這些案件針對已故前總統馬科斯、前第一夫人伊美黛、總統首席法律顧問茵裡列(Juan Ponce Enrile)及其相關人士。
根據2024年12月12日發佈的一份長達42頁的裁決,廉政法院第二分庭因“程序過度延宕”駁回了這六宗民事案件。
廉政法院指出:“截至本裁決發佈之日,已從原始訴訟提起日延宕了三十六年,並從案件分拆後延宕二十八年。因此,原告共和國負有證明這些分拆案件延宕近三十年的責任。”
該裁決涉及從1987年7月31日由總統良政委員會提起的原始訴訟案中分拆出來的民事案件編號0033-B、0033-C、0033-D、0033-E、0033-G、0033-H。
原始民事案件旨在追討被告透過濫用和挪用椰子徵稅基金非法獲取的財富。
這六宗被駁回的案件指控椰子徵稅基金被用于以下目的:
- 利用椰子徵稅基金成立公司
- 建立並運營Bugsuk計劃,以及向農業投資公司賠付9.98億
- 以椰子徵稅基金進行不利的收購及結算油廠賬目
- 非法撥款及揮霍椰子徵稅基金
- 收購百事可樂公司
- 授予關說貸款和合約
廉政法院援引大理院針對已故商業巨頭愛德華多。許寰戈(Eduardo "Danding" Cojuangco Jr。)的類似案件裁決,指出法院無法重新審理已由大理院解決的案件。
裁決中提到:“在許寰戈訴廉政法院案件中,大理院就原告舉證責任及延宕期作出的裁定,必須完全適用于本案……法院有義務遵循該案件中的判例。”
它補充稱:“本案的被告與該案中的許寰戈被告處于相似境地,均遭受了冗長的延宕、審前程序的多次推遲及訴訟的暫停。另一方面,原告共和國並未提出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讓本法院重新審理及重啟這些案件審理,更遑論偏離大理院結論的理由。”
第二分庭稱,被告因漫長的訴訟過程以及無休止的起訴威脅而遭受了損害蒙受了損害”。
它指出,長期且似乎無止境的訴訟威脅對其資源、記憶及證據產生了重大影響。
裁決書寫道:“隨著時間推移及法律成本的增加,被告至今尚無機會提出任何證人或證據辯護。無可避免地,辯方證人的記憶會逐漸模糊,甚至證人本身可能已無法作證,而關鍵證據也可能因時間的流逝而遺失。”
廉政法院承認,政府檢察官也可能遭受類似損失,但這些風險應促使他們更積極地起訴案件,並在最早可能時機提出證據。
廉政法院補充,過去三十年中,政府檢察官本有多次機會開始初步展示證據及證人陳述,但他們選擇不這麼做。
裁決表示:“法院同意,對于這些複雜的問題,倉促下達結論並不利于最終實現公義,尤其是考慮到所謂的椰子徵稅基金弊案所引發的巨大爭議。”
廉政法院稱:“儘管如此,聲稱目前的延誤時間是必要或有益于案件解決是荒謬的。單憑非法計劃或活動的嚴重性及廣泛知名度無法成為延宕解決案件的正當理由。”
第二分庭批評檢方在開庭時準備不足,並多次提出毫無根據及不合理的延期申請。
檢方的動議導致證據的初步呈堂被延後,儘管各項動議都被駁回並有了最終裁決,原告仍然認為沒有必要進行審判。
裁決指出:“綜上所述,這些案件的訴訟程序充斥著煩擾、反覆無常且壓迫性的拖延,導致被告的案件迅速審理權(憲法第三條第十六條)遭到侵犯。因此,本法院必須駁回針對被告的指控。”
上週,廉政法院也因政府撤回案件,駁回了針對老馬科斯夫婦、茵裡列及已故商業巨頭許寰戈的兩宗民事案件。
總統良政委員會表示,其第三項訴狀將不再追究損害賠償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