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簽署「海洋雙法」 中國專家詳解企圖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1月12日 10:07
本報訊:據環球網消息,菲律濱通訊社11月8日報道,當天菲律濱總統小馬科斯正式簽署“菲律濱海洋區法”(以下簡稱“海區法”)和“菲律濱群島海道法”(以下簡稱“海道法”)。這也意味著菲方試圖用國內法的形式“固化”其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的行動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相關專家表示,“兩法”多項條款不僅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而且還試圖在所謂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擴權”。
為迎接“兩法”的出台,菲律濱政府還在菲總統府馬拉卡南宮進行了一場簽署儀式。菲律濱通訊社報道稱,菲律濱總統小馬科斯在簽署儀式的主旨演講上多次提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試圖為其“兩法”的出台“背書”。然而,相關專業人士卻認為,“兩法”的許多內容已經構成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的公然違背。
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10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菲律濱目前尚未公佈正式的“海區法”和“群島海道法”文本。中國對南沙群島主張主權,並由南沙群島整體主張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而從菲律濱目前公佈的“海區法”三讀稿來看,海區法將屬於中國南沙群島組成部分的島礁列為其“專屬經濟區”組成部分,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而不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是南海仲裁案,都不應當處理主權問題。三讀稿中還宣稱“菲專屬經濟區內建造的全部人工島嶼屬於菲政府所有”,結合菲官員的發言,這暴露了將中國的永暑、渚碧和美濟等南海島礁全部都劃為菲政府所有的意圖。單從法律技術上看,該規定實際也超出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6條和第60條的授權。《公約》賦予沿海國對建造、授權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島嶼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從未提及人工島嶼的所有權問題。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海洋問題專家楊霄也認為,菲方在三讀稿中宣稱“在菲律濱專屬經濟區內建造的所有人工島嶼屬於菲律濱政府所有”極為荒誕,距離並不是決定權屬的依據。
此外,菲律濱通訊社的報道稱,此次簽署的“海道法”指定了“適合外國船舶和飛機持續和快速通行菲律濱群島水域和領海海上通道和空中航線。”小馬科斯在主旨演講上則表示,通過指定的海上通道,將為船舶和航空運輸提供持續、暢通的通行,同時迫使它們遵守航行規則和程序,以及空中飛行安全規則和協議。
雷筱璐認為,菲“海道法”指定的航道中沒有包括菲群島水域內所有常用國際航道,這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3條第4款“應包括用作通過群島水域或其上空的國際航行或飛越的航道的所有正常通道”規定,損及其他航運國正當利益。《公約》第53條第9款還規定,群島國在指定海道時,應向主管國際組織提出建議,以期得到採納。該組織僅可採納同群島國議定的海道。在此以後,群島國可以對這些海道予以指定。也就是說,菲律濱在指定群島海道之前應向國際海事組織提出建議並議定海道,但菲律濱目前尚未完成相應的議定程序。在菲律濱完成上述程序之前,按照《公約》第53條第12款,其他國家仍可在其他用於國際航行的航道中行使航行權利。
菲“海道法”指定航道示意圖。菲方指定了三條菲群島水域內國際船舶可以通過的航道(實線部分),而兩條常用的國際航道(虛線部分)菲方則認為國際船舶不可使用。
楊霄則認為,菲“海道法”所指定海道均緊鄰美駐菲軍事基地,所有周邊國家都有充分理由懷疑菲與其域外盟友勾連,借此監控往來船隻,威脅各國航行安全。“海道法”僅規定少數幾條通行航路,既損害其他沿海國的通行權利,實際上也在損害菲切身利益。這幾條指定海道均臨近美駐菲軍事基地,菲由此被進一步綁在域外大國推行地緣政治的“戰車”上,自身也面臨更大安全風險,菲“蹚渾水”得不償失。
一位消息人士向《環球時報》記者表示,菲推出“兩法”,其本質是用國內法超越國際法授權範圍、非法限制他國合法權利,這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無約束力。中國船隻將繼續根據國際法在相關水域和航道通行。
相關專家則認為,菲“兩法”已經公然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5條“保持自我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定的行動”等規定,“兩法”的簽署不僅無益於爭端解決,只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加劇南海緊張。
“在當前情況下,南海周邊各國都在與中國一道求和平、謀發展。而菲律濱卻操弄海洋兩法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周邊夥伴進行普遍傷害,製造‘多傷’局面。”楊霄認為,菲方最終簽署“兩法”,肯定會對地區的和平與安寧做減法,構成“淨減”效果。充分反映了菲對國際法陽奉陰違、借國際法之名擴權謀利,影響南海航行自由與安全,威脅地區和平穩定,必然引發地區國家和國際社會不滿。
“對於菲方的不斷升級的挑釁舉措,中方不會坐視不理,必然會採取針對性的反制措施,以維護南海的和平和穩定,”楊霄稱。
在11月8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回應媒體相關問詢時也表示,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非法無效,中方不接受、不承認、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菲律濱打著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導致南海局勢複雜化。菲方依據該法在南海採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