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海洋雙法助菲推動和平活動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11月10日 01:49
本報訊:國家安全顧問亞紐(Eduardo Año)週六表示,新簽署的《海域法》及《群島海上航道法》將使政府能夠有效執行海事法律,並在西菲律濱海的緊張局勢中主張其管轄權。
亞紐在聲明中指出:“這些法律賦予我們有效治理海域的能力,同時促進合法且和平的海上活動。”
亞紐表示,小馬科斯總統在週五簽署的這兩項法律,標誌著“在強化我們的海上主權及保障國家利益方面的一個重要時刻”。
他提到,這兩部法律符合國際法,並基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菲律濱的權利與義務。
亞紐稱,這些法律為我們的海洋資源和權益提供了一個“清晰而穩健的法律框架”,確保它們得以永續利用,以造福菲律賓人民。
他補充說:“此舉進一步加強了我們在2016年仲裁裁決和國際規範方面的法律地位。菲律濱群島海上航道法同樣重要,這項法律使我們能夠規範外國船舶和飛機在我們群島水域內的通行。”亞紐還感謝參議院和眾議院在推動這些法案方面的貢獻。
透過《菲律濱海域法》,國家重申其對內水、領海、群島水域的主權,以及對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主權權利與管轄權。
此外,該法律規定,國家的海洋領域得到保護,外國在其水域內的行動受到有效監管,並以尊重菲律濱主權和國家安全的方式進行。
亞紐表示:“該法例建立了重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我們的海洋資源和環境,加強我們維護水域及空域神聖性的責任。這些法律的通過是保障菲律濱廣大海洋領土權利的重要一步,特別是在西菲律濱海。”
亞紐指出,菲武裝部隊現在更能保護國家免受任何侵犯。
他說:“作為一個群島和海洋國家,我們的海域對於經濟繁榮及國家安全至關重要。”
他補充說:“我們承諾將與所有相關利益相關方密切合作,以確保這些重要法律的全面實施和執行。”
同時,《菲律濱群島海道法》為外國船舶和飛機指定了群島水域的航線。
根據新法,群島海道系統由總統建立和指定,外國船隻和飛機可透過該系統行使群島海道通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