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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華萍罪名須最輕才能當污點證人

2024年09月09日 02:1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4年09月09日 02:18

  本報訊:司法部週日表示,被解職的班班社郭華萍(Alice L. Guo)應該證明,在針對她和其他人的刑事指控中,她是罪行最少的人,才能成為污點證人。

  司法部副部長勞爾·瓦斯計斯(Raul T. Vasquez)說,成為污點證人的要求之一是“你是罪名最小的,同時你提供的證據對檢方來說是重要的。”

  作為污點證人,刑事訴訟中的被告將被納入政府的證人保護計劃,並將獲得刑事起訴豁免權。

  瓦斯計斯解釋說:“如果你的證據很有力,你想進一步加強它,作為訴訟中的一種法律策略,你需要讓一個同謀者站出來站在你這邊。”

  與此同時,瓦斯計斯說,司法部還希望制止證人撤回證詞的做法。“他們是在嘲弄我們的司法體系,”他透露,司法部正在制定防止證人撤回證詞的措施。

  他說:“從法律上講,我們正試圖與大理院制定措施,以阻止這種在宣誓書中翻案的邪惡行為,因為偽證和偽證的刑罰很低。”

  郭華萍於9月6日在印尼被當地當局逮捕後返回菲律濱。

  這位被解職的社長面臨多項指控,包括販運人口、洗錢、逃稅和貪污,這些指控與在班班社被查獲的菲離岸博彩運營商的運營有關。

  瓦斯計斯對新聞中報道的郭華萍在印尼期間發出自首要求表示懷疑。

  瓦斯計斯說:“據我們所知沒有。”他指出,任何被捕的人都可能聲稱嘗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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